• 00525312X/2023-00067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人大建议
  • 2023-04-05
  • 2023-04-05
关于加强城市雕塑管理维护及发挥化育功能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B228号建议的回复

王献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雕塑管理维护及发挥化育功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阐明了城市雕塑对于扮靓城市环境、弘扬城市文化、打造城市名片的意义,指出了郑州部分城市雕塑在维护管理及作用发挥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建设性地提出了及时做好城市雕塑养护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其教育价值和化育功能的建议。

您的建议与郑州市城市雕塑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城市雕塑是城市文化品位的集中反映、精神风貌的重要标识,郑州城市雕塑植根于丰厚的中原历史文化,对于彰显郑州独特印记、提升城市软实力具有积极作用。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城市雕塑工作,推进出台了《郑州市城市雕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依法加强城市雕塑规划、建设与管理。

一、规划方面

为提升城市景观品质,传承优秀文化,依据《办法》第7条,在现状普查及公众意见调查的基础上,开展了文化特色体系、公共空间体系、雕塑规划体系、案例4个专题研究,编制了《郑州市城市雕塑专项规划(2020-2035)》。规划以“雕中原文化、塑郑州气韵”为目标,构建了以“黄河文化之魂、华夏文明之源”为核心的3级文化主题体系,实施“河-城-岳”大空间格局下、多场景展示的、郑州特色的布局体系及差异化的管控体系,明确了分区规划引导和近期建设规划,将对未来郑州城市雕塑建设与管理发挥控制及引导作用。

二、建设方面

《办法》第10条要求,“建设城市雕塑应当按照建设项目建设程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城市雕塑建设手续时,就城市雕塑的题材、设计方案等应当征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方便建设单位或个人,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法律法规的规范内进一步完善细节,制订了《城市雕塑题材及设计方案评审工作指南》,明确办理要素和办理流程,规范开展城市雕塑题材及设计方案评审。

三、管理方面

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督促各区、县(市)落实城市雕塑管理地方主体责任,对市域范围城市雕塑建立台账并定期更新,截至2023年1月1日零时,全市纳入台账管理城市雕塑1493件,其中,各开发区、各区城市雕塑1413件,各县(市)、上街区城市雕塑80件。结合您的建议,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及时联系相关管理单位,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市雕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破损、缺失等完整情况及保洁情况、安全情况、扰动情况,开展抽查评比,让城市雕塑景观更加靓丽。

四、下一步打算

市城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以您的建议为契机,依据郑州市城市雕塑专项规划,依法开展城市雕塑题材及设计方案评审,服务好城市雕塑建设;持续加强城市雕塑监督管理工作,推进高标准管养、精细化管理,丰富完善雕塑二维码信息,让更多振奋精神、震颤心灵的优秀城市雕塑作品立起来、留下来、美起来,讲述郑州的历史故事、文脉延续、时代风貌和精神内涵,发挥其应有的教育效果,向着“丰富人民精神世界”的标准奋力迈进!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4月5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