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03/2023-00101
  •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人大建议
  • 2023-09-28
  • 2023-09-28
关于加快对乡镇小微企业园批复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B(2023)01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克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对乡镇小微企业园批复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小微企业园建设的关注和关心。经研究,答复如下:

小微企业园是新兴企业的重要平台,可以有效带动当地产业发展,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引擎”。为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2021年3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市小微企业园建设工作已全面推开。截至目前,全市重点监测的以生产制造为主的小微企业园157个,其中:新建(含谋划)园区共98个、存量园区59个,总规划占地面积3.1万亩,总规划建筑面积4200万平方米,累计入园企业7761家,其中,科技型企业1898家、“专精特新”企业660家、规模以上企业432家,“企业集聚、产业集群、要素集约、服务集成、治理集中”的产业生态正在加速形成。尤其是巩义市,将小微企业园建设与产业基础深度融合,一镇多园,新建小微企业园23个,开工建设18个,新建数量最多,开工建设进度最快。

我市一是提高小微企业园规划建设的科学性。为盘活城乡结合部空间,充分利用边角地和闲置地,加快转化为发展效益,坚持“产城融合”发展理念,各开发区、区县(市)依据全市产业发展和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优势,适度超前、科学谋划建设小微企业园。航空港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重点建设一批以新兴产业培育为主的小微企业园;市内五区重点建设一批以都市型工业为主的小微企业园;六县(市)和上街区重点建设一批围绕优势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建链的小微企业园。提倡在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中,采取多种方式,特别是利用低效工业用地建设“园中园”模式的小微企业园。鼓励老旧工业区(点)采取多种途径,通过有机更新,完善配套,利用闲置厂房、仓库、楼宇等空间,改造建设小微企业园。

二是培育特色小微企业园区。着力打造一批以生产制造为主、以“企业集聚、产业集群、要素集约、技术集成、服务集中”为鲜明特征、具有准公共属性的小微企业园,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成长壮大提供载体,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统筹小微企业园建筑风格,结合文化、历史传承和生态要求,彰显郑州特色。加快存量园区整治和改造提升,以形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型、创新型、精品型星级小微企业园。

三是打造园区服务专业运营品牌。鼓励小微企业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培育引进专业运营机构,提升园区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服务水平,支持其连锁运营,打响品牌。创新小微企业园管理机制,构建专业化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管理、龙头企业管理、工业功能区统一管理等多种模式,提升对小微企业园的运营服务水平。为入园企业提供政务代办、研发检测、仓储物流、财务代理、法律咨询、教育培训、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推进数字园区建设,加快小微企业园5G连续覆盖,积极打造集统计监测、物流人流、消防安防、环保节能、企业综合评价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管理服务平台。

四是加大对园区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奖补政策,对首次认定为一星、二星、三星的示范小微企业园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机构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星级提升的,给予差额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的,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支持园区公共服务建设,对园区搭建的服务小微企业的公共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实验等平台及数字化建设等投资,经验收合格后,按其实际设备投资额,给予20%的补助,最多不超过100万元。对新建园区政策,增加配套面积,提供税费优惠。

下一步,我们将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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