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4-00065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人大建议,建议
  • 2024-05-16
  • 2024-05-16
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安全有序接入电网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B(2024)117号建议的回复
马明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安全有序接入电网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新能源发展政策的建议

为推进郑州市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我委于2023年12月19日编制印发《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郑发改能源〔2023〕550 号),针对光伏项目备案管理、储能配置要求、项目并网和运维管理、涉网设备技术标准、承载力提升、电网调节等方面进行明确,要求项目业主要做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保障输出电压、电能质量合格,依据承载力评估结果有序开展光伏项目建设,同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新型储能应用场景,推动源网荷储协同发展。

二、关于分项方案的建议

1.关于开展柔性控制能力建设推动电能质量提升,我委组织国网郑州供电公司多次研究,已确定今年在新密全域推行柔性控制改造,大力提升供电可靠性和服务满意度。

2.关于并网验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通知》(豫发改新能源〔2023〕545号)已明确“接入光伏容量不应超过设备额定容量的80%”,该文件针对并网验收技术规范和调度运行要求进行了明确,并组织国网郑州供电公司编制《关于加强光伏并网管理及“群调群控”专项工作方案》,引导光伏项目安全有序接入。

3.关于光伏企业运维管理工作,550号文针对光伏设备质量、保护配置情况、专业化运维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委与电网企业、光伏企业建立常态协同机制,明确项目运维、安全责任单位,要求各区县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推动形成“问有人解、事有人管、责有人担”良好局面。

4.关于新能源发展引领方面,我委已发布2023年第三、第四季度承载力评估结果,推动光伏项目科学合理规划发展。550号文明确,严格区分项目类型,电网企业在项目并网前复核设备购置发票与备案主体一致性。各地要加快布局电网侧独立储能,探索光伏+电解水制氢新模式,综合利用优化用电负荷曲线、加大电能替代力度、实施汇流升压等措施,针对性组织开展光伏承载能力提升。

感谢您对我市光伏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殷切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我委将持续关注行业发展需求,建立与电网企业、光伏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引导光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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