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宏强、王豪杰、杜淑芳、李明献、栗亚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居民清洁采暖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推进城市绿色清洁供热供暖的建议
为做好我市供热发展工作,我委研究编制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了《郑州市城市集中供热规划》,通过对市区周边现有大型燃煤电厂进行供热潜能挖掘,实施“引热入郑”工程建设,优化管网布局和智慧调度,将供热能力进行合理分配,解决了供热资源“西富东缺”的问题。同时,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供暖,主城区最终将形成以热电联产供热为主,区域锅炉房调峰,储热装置和其他清洁能源补充的城市供热体系,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提升城市集中供热能力。
二、关于推进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改造的建议
一是我市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创新方式、精准施策,在城市建成区加快发展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没有覆盖的城区、县城及农村,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在全市域开展“电代煤”、“气代煤”清洁取暖工作,完成“双替代”改造32万户,实现平原地区洁净型煤取暖“清零”
二是鼓励在地热、中水、空气和生物质等资源条件具备的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供热,加快构建以集中供热为主,空气源热泵、地热能和中水热能等清洁能源利用为辅的现代清洁取暖体系,目前,全市已建成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约2000万平方米。
三是持续在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城乡结合部、重点城镇、新型农村社区、黄河滩区居民搬迁安置点等区域,布局建设地热能供暖项目。采用取热不取水模式,积极拓展地热能利用方式,与生态种植养殖、观光农业等相结合,有序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和梯级利用。2024年共谋划项目12个约304万平方米,年内计划完成80万平方米以上。
三、关于加强政策引导和激励的建议
为加快推进我市可再生能源供暖项目建设,提高企业投资积极性,2023年,我委研究起草了《关于可再生能源供热建设项目享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资金支持的意见》,并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给予地热、空气源供暖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5元/平方米和中水供暖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0元/平方米补助。下一步,我委将深入研究清洁取暖支持政策,打造黄河流域生态核心区高品质的清洁供热体系,不断丰富郑州市清洁供暖的能源结构。
最后,殷切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我市能源建设工作,为能源结构调整,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多提宝贵意见,为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