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4-00074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人大建议,建议
  • 2024-05-31
  • 2024-05-31
关于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促进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B(2024)329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唐军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推进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郑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促进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该建议由我中心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赋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引导失信主体向善守信,帮助市场主体重塑良好信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严格依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58 号)要求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一、信用修复工作介绍

(一)信用修复牵头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信用信息修复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信用信息修复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信用信息修复相关工作。

(二)信用修复的对象

受到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

(三)信用修复的途径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以下统称“信用平台网站”)均为市场主体提供信用信息修复活动。

(四)修复工作内容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的修复。

(五)修复条件

1.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

2.达到最短公示期限;

3.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持续优化市信用平台功能,夯实信用建设基石

从2011年郑州市信用信息系统正式上线,到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三期)启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得以不断夯实,数据平台云化、数据上下流动管道互通、信用服务线上化的三位一体信用建设基础设施体系持续迭代更新,市信用平台已在全市政务云平台上完成部署并嵌入政务服务审批系统,已成为上联省、横通市直各部门、纵贯各区县(市)的“总枢纽”。“信用郑州”网站一站式查询、精准式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成为信用服务和诚信宣传的“总窗口”,让“信息孤岛”成为“全域共享”,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提供支撑。

(二)不断完善信用信息告知制度,切实维护主体权益

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和帮助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重塑信用,切实维护主体权益,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行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工作制度的通知》(豫发改财金〔2024〕110号),文件要求,按照“一处罚一告知”和“谁处罚谁告知”的原则,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除警告、通报批评)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主动告知当事人享有信用修复权利和可以申请信用修复的部门,指导企业了解申请修复材料填写和申请条件,帮助市场主体充分了解信用修复的权利义务,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履行处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建重塑信用。近期,市营商中心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发文,将在《两书同达》的基础上拓展信用信息告知范围。

(三)事前失信风险警示机制和事后主动服务机制

2023年7月,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市局名义印发了《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助企纾困 包容审慎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在事前失信风险警示机制和事后主动服务上持续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通过事前失信风险警示机制提高市场主体知晓度,对信用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即将逾期未年报市场主体、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即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提前进行警示提醒,做到关口前移。2023年郑州市共发送未年报提醒短信20多万条,向5.5万户市场主体发送即将列严提醒短信,向1100户市场主体邮寄地址核查信函,共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105519条,相比较2022年增加24088条,主动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二是通过事后主动服务机制和高效修复机制,多途径提高修复效率。一是推行容缺受理修复申请。对于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二是实行市内跨区线上材料互认模式。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列入机关和登记机关不一致的,由列入机关将《实地核查协助函》《实地核查记录表》线上推送登记机关,大大压缩企业办事流程和时限。

(四)畅通信用修复渠道,提升服务效能

今年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文中明确将信用修复列为“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中。我市积极引导和帮助失信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助力企业重回发展“快车道”,依托“信用郑州”网站开辟信用修复专栏,建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与一键申请修复功能,开通修复热线,推行“日审核”办结制度;制作信用修复申请流程视频讲解开展“云培训”,为企业提供信用修复线上培训;强化精准服务,对修复材料缺失的企业积极协调处罚单位,加快办理进度,助力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信用瑕疵。截至目前,累计完成信用修复2.1万家次。同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优化信用修复服务水平,加强信用修复咨询解答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市场主体线上申请和邮寄申请,提升信用修复效能。

(五)建立跨部门双平台信用修复协同机制,加强信用修复联动

2024年4月,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的通知》,明确要求要加强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构建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制度,确保修复数据共享,修复结果互认,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多头修复”的问题。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我中心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探索解决失信企业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多头修复的问题,联合印发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四书同达”告知书,探索建立两个平台协同修复机制。同时加强与省信用平台、市大数据局沟通对接,打破数据壁垒,探索从技术层面探索修复数据推送,降低市场主体时间成本,实现“一处修复,两网通办”,信用修复再提速。

(六)加大信用修复宣传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信用修复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机制,是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信用宣传工作,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市场经营主体诚信意识,2023年以来,我市先后组织召开信用宣传培训会20多次,普及信用知识,宣传相关政策,指导企业对不良信用信息进行修复,重点讲解信用修复的流程,重塑企业信用形象,通过与企业面对面讲解交流,企业清晰认识到保持良好信用的好处,有利于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进一步提高企业诚信意识,保障失信主体的合法权利,并鼓励有实际融资需求的企业到市信易贷平台中发布融资需求。向社会公众印发《信用修复政策汇编手册》3000册,内容涵盖各类政策、信用修复流程和修复资料等,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信用修复流程,更便捷办理信用修复业务。市场主体在线上线下办理信用修复业务时,均有流程和所需材料提示服务,全力服务企业修复需求。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落实好国家、省、市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任务要求,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修复渠道、提升数据协同水平等方式,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主动纠正失信行为,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以信用之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我市在全国九大国家中心城市中提质晋位。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系和支持,还请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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