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4-00028
  • 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 人大建议
  • 2024-05-24
  • 2024-05-24
关于支持扩大花生生产加工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B(2024) 027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冯新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扩大花生生产加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郑州市特色农产品及花生产业发展现状

在2022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要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做好‘土特产’文章”。看似普通的“土特产”,一头连着脱贫增收、乡村振兴,一头连着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新征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和广阔的发展前景。近年来,市农委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高点定位,注重全盘谋划,在做好“土特产”文章、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强化引导。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郑州市关于推动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我市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扶持政策等。二是项目带动。2023年全市实施产业帮扶项目145个,其中种植、加工类项目66个,投入专项资金2.7亿元。三是做优产品。深挖乡村特色资源,积极开发花生、红枣、大蒜、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优质农产品,全市现有有效期内绿色食品175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0个,名特优新农产品47个。四是规模发展。以“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为载体,引导油料作物、特色果蔬等乡土产业规模化发展。全市累计创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9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8个。

在花生生产方面,郑州市2023年花生种植面积近54万亩,其中中牟县11.7万亩,在全市各区县(市)中仅低于航空港区位居第二。在花生加工方面,全市仅有少数几家油脂类企业的部分产品以花生为原料,整体规模相对较小。因此,我市花生加工产业发展比较薄弱,精深加工能力不强,产业链条较短,产业附加值偏低,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从事花生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户增收致富的步伐。

二、下一步支持扩大花生生产加工的工作措施思路举措

立足郑州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结合冯代表所提建议,围绕促进花生产业高效高质发展,市农委将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示范基地,推广优质品种。引导航空港区、中牟县等积极发展高油、高油酸等优质花生品种,通过专种、专收、专储、专用等形式,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优质花生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

(二)构建服务体系,强化技术服务。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贯穿花生产前、产中、产后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抓住花生种植前期的有利时机、生长关键时期,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发放明白卡等多种形式,推广普及花生高产综合配套技术、优质高产管理技术,提高基层服务人员和种植主体的科学种植水平,充分发挥优质高产技术对花生产业发展的关键作用。

(三)强化政府引导,加大政策扶持。 逐步构建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引导和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花生产业集聚。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等项目为载体,引导有关县市发展绿色高产高效的花生生产基地,打造一批花生种植优势区。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依托,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谋划实施一批花生生产加工项目,推动我市花生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促进相关从业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四)提升加工水平,延伸产业链条。支持鼓励花生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或有关村镇上马一批花生加工项目,实现就地就近加工增值;推动花生种植经营主体与油脂企业实现对接,开展花生油精深加工;支持食品加工型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自身资金、研发、设备等优势,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利益联结模式,积极与本地花生种植区域建立原料采购关系,大力发展花生休闲食品、高端西点配料、餐饮食品佐料、调味品等高附加值产品,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条,提高产业效益。

(五)全面宣传引导,激发产业活力。通过新闻媒体、专题展销、节庆活动、直播带货等推广手段,广泛宣传推介郑州市优质花生品牌和产品,提升郑州花生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科技下乡、田间学校等活动载体,对花生生产先进技术、突出成效、先进人物等予以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花生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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