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4-00035
  • 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 人大建议
  • 2024-05-24
  • 2024-05-24
关于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B(2024) 105号建议的回复
石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已收悉。感谢对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关心与支持!现结合您所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民营企业是经济发展中最活跃的因素,是我市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因此,近年来我市也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吸引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到乡村产业振兴中来。
一、强化政策支持,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一是加强资金支持。出台《关于印发郑州市财政资金支持农业企业发展 ( 暂行) 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14〕173号)文件精神,市财政每年设立1亿元专项资金,通过贴息贴保等方式,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累计下达贴息资金近2.7亿元,撬动上百亿社会资金投资农业。2019年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经济形势下行,贷款贴息政策暂行,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势头有所放缓。二是强化引导监测。修订完成了《郑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监测管理办法》,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确保龙头企业队伍健康发展。截至2023年底,全市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70家,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政策。认真落实《河南省2023年绿色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贴息实施方案》《河南省2023年预制菜产业发展奖补实施方案》《河南省2023年修订绿色食品标准奖励实施方案》《河南省关于开展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相关补贴政策。2023年,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共下达我市符合条件的2022年5月1日-2023年4月30日绿色食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贴息资金1037万元,预制菜奖补资金300万元。截至目前,奖补资金已全面下达县级财政。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试点工作推进顺利,在省农业融资项目库平台审核通过101家农业经营主体。下一步,将联合市财政督促县级及时兑付资金,扎实推动贴息政策落实到位。
二、强化金融支持,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一是发挥担保助农作用。2015年筹资成立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4年3月,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217.0872亿元、担保户数45837户,融资担保金额195.3284亿元,其中融资担保“三农”小微业务新增担保金额162.7502亿元,小微企业占比分别为83.32%,弥补了乡村振兴领域资金不足的问题。二是强化金融支农作用。依托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三级服务体系”,对接扶贫产业发展需求,通过降低带贫企业融资成本,不断扩大信贷投放,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以相对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精准扶贫企业贷历年累计发放精准扶贫企业贷款30325万元,支持帮扶企业37个,帮扶脱贫群众2598户,帮扶率20.82%。扎实开展“送贷千村万户,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与邮储银行郑州分行签订了300亿元贷款协议。截至2024年1月底,全市共投放各类涉农贷款7641笔、18.85亿元,其中各区县(市)农委推荐客户120户、6814万元。三是强化保险扶农作用。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2023年全市共计参保特色农业保险1790笔,签单保费共计1.18亿元,保险承保金额共计23.59亿元。
三、聚焦重点领域,吸引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
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资金支持,通过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园、农业产业强镇、美丽牧场、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农业农村发展。1.三产融合方面。在抓好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同时,投资10亿元建设了近200个、总面积16万亩左右的现代农业示范园,这些项目支持对象90%以上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2.畜牧业方面。出台《关于加快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支持种猪场、大型养猪场、屠宰加工企业等建设洗消中心和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市财政给予资金补贴。出台《郑州市美丽牧场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市级财政对实施美丽牧场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于不超过项目新增总投资额的40%,且单个项目最高扶持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奖补,目前累计建设省级美丽牧场20个。3.和美乡村建设方面。近三年来,郑州市坚持以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为切入点,做足宜居、宜业、和美文章,示范引领全域和美乡村建设,累计建成和美乡村示范村67个、美丽乡村示范村336个。引导企业、乡贤、村民积极参与,出台《和美乡村资金奖补管理办法》,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仅2023年,围绕新启动的20个和美乡村示范村投入8亿多元,撬动社会投入达119亿元。4.种业方面。出台《郑州市推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试行)》(郑农〔2022〕23号)文件,安排市级种业发展奖励资金项目6个,共200万元。2023年我市种子企业实施国家“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2个,总投资5406万元;实施“河南省农业良种联合攻关项目9个,资金总额6000多万元。
四、加强要素保障,培育乡村产业振兴新生力量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推动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做大做强,为乡村产业振兴培育“领跑者”和“主力军”。一是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在争取国家、省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政策的同时,积极和财政部门沟通,计划借鉴长沙、武汉、成都等经验,研究制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及农产品加工业支持政策,对新认定或新晋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于一定的奖补。认真落实《郑州市培育壮大现代食品产业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郑州市企业上街挂牌“千企展翼”三年行动计划奖补资金奖补办法》能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政策引导、资金奖补等方式,培育一批、引进一批、孵化一批对我市联农带农作用明显、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粮棉油、畜禽、特色种养、休闲农业、流通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激活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二是补齐发展短板。利用各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有条件村或民营企业,着眼于促进全产业链发展和产业集聚发展,重点用于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短板,增加经营主体投资信心,为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强化金融支持。积极发挥郑州农业担保公司在扶持“三农”发展中的引领作用。重点协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商行等涉农金融机构,积极探索通过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三农金融事业部、专业支行等方式,单列涉农信贷计划、创新业务模式,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不断改进三农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同时积极探索新型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创收的有效形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选择部分优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一对一”服务,重点支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四是强化用地保障。推动落实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产业用地政策落实。积极协同国土部门,探索“点状供地”等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推动我市“点状供地”促进乡村振兴意见的出台,增加乡村产业用地供给。总结巩义市开展的国家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为指导,有序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的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用地需要。
五、提升服务水平,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提升服务水平。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树立“店小二”意识,为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力所能及地指导和服务。积极配合市工信委实施好领航企业家、头雁企业培育行动,力争用3-5年时间培育壮大一批骨干型农业龙头企业“新秀”。二是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搭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组建郑州市农业科技研究院,建设郑州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实施“揭榜挂帅”机制,对接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通过政策引导,集聚⼀批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深入实施“郑聚英才计划”,将乡村产业专业人才纳入郑州市产业骨干人才库予以重点支持,并给予5—10万元奖励。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促进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农业龙头企业。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