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4-00038
  • 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 人大建议
  • 2024-05-24
  • 2024-05-24
关于食品安全是农业发展的底线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B(2024) 122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王小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食品安全是农业发展的底线”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农委党组非常重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将我们所做的工作和下步打算: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抓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培训,提升群众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23年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发动,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以健全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为重点,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稳步提升,各级职能部门始终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工作理念,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等人民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义、目标、任务,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安全施药水平,确保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多渠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联系河南省电视台拍摄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乡村振兴》在乡村频道连续播放,在《郑州日报》显著位置发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与电视台合作开展“您买菜,我检测” 进社区公益活动,使农产品市场准入检测工作深入人心,每年在文博广场举办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展示我市优质农产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通过这些活动提高了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的认识。

(二)抓监管机制体制建设,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战略,郑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厅字〔2019〕13号和中发〔2019〕17号文件精神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下发了《郑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方案》,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职能,确定了各级领导干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并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了对党委政府的考核,强化了责任担当。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发改、财政、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粮食、林业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工作,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全市所有区县(市)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所有涉农乡镇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同时在村级层面配备了协管员,初步构建了“市 、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明确了各级监管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有效夯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最后一公里”。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础,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全市99个涉农乡镇(办)全部实施了网格化管理,乡镇监管总人数达到396人,村级协管员总人数达到1916人。

(二)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从2015年起,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要求,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监管、检测、执法3支队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农业投入品追溯等2个平台为主要内容,指导全市开展了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经过4年多的努力,到2020年底,我市所辖12个县(市)全部完成了创建工作,其中巩义、金水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021年起按照《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管理工作,每年我们严格按照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8大项和50小项对照检查,并指导区县(市)做好省检查考核组的验收考核,去年荥阳市顺利通过了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考核验收工作,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等4个区通过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的动态考核工作。通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压实了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提高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了我市农产品质量的美誉度和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满意率。

(四)抓投入品监管,从源头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90%以上的不合格农产品的产生都是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含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济或不合理使用农药(含兽药)造成的,管理好农业投入品就抓住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为净化农资市场,有效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市农委整合执法资源,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年初与各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责任书,发放监管公开信。同时,建立郑州市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联打联动;由市农委牵头、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工信等部门参加,协同作战。每年春、夏、秋、冬四季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进行拉网式重点排查,特别是对存在违规生产、经营、使用农药行为的严肃处理,对发现生产经营农兽药的“黑窝点”坚决铲除。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严格审查农药经营标准,对不符合农药经营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经营许可证,对已取得经营资格的严格监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在全市实行禁、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登记购销制度,全市共建立30个禁、限用农药专营点。与全市所有农药经营单位负责人签订《农药经营承诺书》,建立购销台帐,做到守法、诚信经营。在全市所有农药经营店(企业)推广使用农药“进销存”管理系统,实现了农药销售全程可追溯,进一步规范了农药销售管理,为农民提供合格、安全、放心农药。为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市农委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资“两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活动,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时,做好农资打假工作,确保农民买得安心、用得放心。2023年配合省厅对我市进行了农药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94.4%。

(五)抓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管”出来的,更是“产”出来的。我们以标准化生产为突破口,狠抓生产环节管理。在种植业方面,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化肥、农药施用总量减少,地膜、秸秆、畜禽粪便基本资源化利用)的原则,大力推进面源污染治理、病虫害绿色防控、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有机肥替代化肥。积极制定标准,2021年成立粮油作物、经济作物、土肥、农业植物保护4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两年来,申报、筛选、推荐了郑州市农业地方标准3批,共计42个,已发布实施22个,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重要契机,积极探索,2020-2022年期间,在全省率先规划先后建成200亩以上的郑州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44个。在水产养殖方面,郑州市农委水产专技团队在创新实践中自主研发的《漏斗形池塘循环水高效养殖技术》(简称168模式),将养殖尾水排入水污分离设备,粗颗粒物沉淀后集中收集处理、资源化再利用,分离出的尾水再排入集水池用于灌溉农田、果园。在畜牧养殖方面以美丽牧场为抓手,大力实施美丽牧场建设项目,以“场区整体优美、空气清新优良、资源循环利用、设施设备先进、产出效益明显、管理规范有序、产品优质安全”为标准,着力规范规模养殖场的场区环境、生物防控、粪污处理和生产设施,推行畜禽标准化生产。到目前全市共建设美丽牧场21家。建立重点种植业、水产、畜牧养殖行政村、农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的自检体系,积极引导生产基地实行农产品包装标识、二维码追溯、产品检测合格证明,二品一标标志等多种形式的产地合格证产地准出制度。全市统一印制农资采购、农资领取、田间管理、质量检测、产品销售的《生产记录本》,发放给生产主体规范生产记录。另外,统一印发《郑州市生产基地巡查记录本》,规范监管机构对生产基地的检查内容,实现痕迹化管理。加强对生产基地的监测抽检,在农业部、省农业农村厅例行抽检基础上,市本级根据不同产品成熟季多次进行风险检测、监督抽查、专项抽检,全市共抽检2369批次,我们本市生产的农产品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

(六)抓追溯管理,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为了实现对我市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倒逼生产者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督导企业登录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国家和省均建有追溯平台,我们及时上级要求建立了市、县(区、市)、乡镇3级账号,定期督导企业登录国家和省追溯平台,要求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的企业全部登录追溯平台。到目前为止,共有5233家农产品生产主体登录了国家和省平台,为下步追溯管理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二是加强对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管理。充分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187个市场检测室和382个追溯网点,这些追溯点覆盖了全市规模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生产基地、批发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对这些追溯点进行了实时视频监控、技术远程督导、数据采集、上传检测结果、统计分析、市场预警、质量追溯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三是全力落实食用承诺达标合格证准出。我们通过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向生产主体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为规范企业主体开具合格证,购买了200台合格证打印机配发到有一定规模的生产主体,到目前为止共有283家企业、185家合作社、245家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开落实了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开具工作。

(七)抓关键环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产品质量安监管的基础在乡镇,重点是农兽药残留超标,关键节点是成熟上市前。我们针对这些特点,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及星级评定。今年我们按照省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领导小组下发《关于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准化建设提升网格化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多次督导各区、县(市)严格按标准抓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建设,通过乡自评、县区(市)三星级评定,市核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星级评定,通过评定有力的督导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二是持续开展了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针对豇豆、芹菜、韭菜、肉牛肉羊、鸡蛋、乌鸡、和4个水产品等11个易超标的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整治,完善监管名录,对监管名录进行动态管理,结合郑州实际情况制定了11个重点品种的种养殖技术规程,对田间地头,养殖场进行宣讲。加大了易超标品种的抽检数量,针对中牟县豇豆种植集中的情况,对中牟县的豇豆开展了专项抽检。三是加强重点时间节点的监管。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两会期间、中秋、国庆食用农产品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跟踪管理,及时进行了处治。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了日常监管工作,保证了重要时节,重点品种的质量安全,确保了我市生产基地生产的出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八)抓执法办案,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完善电话、邮箱、现场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问题立查快处,答复率100%。加大农资执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紧盯关键农时、重要时点,重点聚焦种子、肥料、农药等春耕农资重点领域,开展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落细落小农资打假举措,持续加强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净网”行动,压实农资电商和平台主体责任。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发放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公布4个农资典型案例,制定《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持续加强农民识假辨假宣传教育;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执法监管,维护好农资市场秩序,为全市粮食生产再夺丰收和农产品稳产保供提供了有力支撑。开展专项执法,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开展畜禽屠宰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开展黄河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黄河禁渔期制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黄河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养护。深化执法协作,强化部门执法协同联动。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力度,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余次,共同打击涉农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2023年,郑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案134件,结案105件,共计作出处罚决定139件,罚没金额约208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要切实树立产管并重的理念,并把产管并重的理念落实到工作中。今年要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基础上,全力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准出制和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工作,并重点在以下5个方面发力。

一加强生产基地抽检监测。加大对辖区内生产基地的抽检检测力度,根据不同季节有侧重点的进行专项监测、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确保农业农村部门食用农产品定量检测量达到1.7批次/千人,并对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跟进开展监督抽查。乡、镇(街道办事处)监管站要对辖区内即将成熟的农产品实行快速检测。没有能力做定量检测的开发区、区县(市)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定量检测。郑州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完成种植产品和水产品的监测工作,特别是要对所有“两品一标”食用农产品进行全面检测。郑州市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检验中心要做好畜禽产品的监测工作。

二继续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推进绿色农业发展,完善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的业务指导,推广绿色健康种养方式,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禁限用药物宣传力度,开展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确保农兽药经营门店、种养殖基地和合作社等主体禁限用药物清单和常规用药使用残留限量规定知晓率100%。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强化自律意识,实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和进销货台帐,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按标生产,杜绝使用禁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严格执行农兽药休药间隔期,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强自检。

三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以农业投入品假冒伪劣、农药兽药使用违禁超限、违禁物质非法添加、认证产品仿冒侵权为重点,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及兽药残留、生猪屠宰监管、水产品兽药残留及非法投入品、生鲜乳和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健全重点品种规模化生产主体名录,制定整治清单和技术指导方案,推广绿色生态种养殖技术,加大重点品种监督抽查力度。加强科普宣传,鼓励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有效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协作,依法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涉及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和常规药物超标问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力度,及时曝光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有效形成监管执法震慑力。

四深入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主体名录、核实企业生产情况,确保生产主体100%纳入名录库,推广农产品追溯标识应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二维码等形式开具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基层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实施指导,规范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确保已印制的原样式的空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用完后,统一使用新版承诺达标合格证样式。农业监管部门加强对合格证制度的监督管理,要将合格证试行情况纳入日常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依据主体名录库开展双随机抽查,加大对开证主体巡查检查频次和带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

五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成果。持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工作,落实“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开展年度自查自评,切实弥补工作短板,有效提升创建质量,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并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配合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后的相关工作。荥阳市要认真做好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验收后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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