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4-00040
  • 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 人大建议
  • 2024-05-24
  • 2024-05-24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B(2024) 300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刘本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农委非常重视,您提出的问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是实实在在的存的,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建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对您提出的问题分两部分答复如下:

第一部分:针对存在问题所做的工作

(一)部分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薄弱的问题。

结合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广泛宣传发动,始终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工作理念,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等人民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义、目标、任务,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安全施药水平,确保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多渠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联系河南省电视台拍摄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乡村振兴》在乡村频道连续播放,在《郑州日报》显著位置发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与电视台合作开展“您买菜,我检测” 进社区公益活动,使农产品市场准入检测工作深入人心,每年在文博广场举办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展示我市优质农产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通过这些活动提高了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加强对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管理。充分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187个市场检测室和382个追溯网点,这些追溯点覆盖了全市规模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生产基地、批发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对这些追溯点进行了实时视频监控、实现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并将检测结果及进公布,用实情消除小道消息对群众的误导,让群众明白消费,放心消费。

(二)农产品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尤其是基层监管服务机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依法监督、科学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水平有待一步提升。

我们所做的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发改、财政、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粮食、林业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工作,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全市所有区县(市)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所有涉农乡镇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同时在村级层面配备了协管员,初步构建了“市 、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明确了各级监管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有效夯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最后一公里”。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础,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全市99个涉农乡镇(办)全部实施了网格化管理,乡镇监管总人数达到396人,村级协管员总人数达到1916人。

针对县(市)检测机构的问题,郑州市政府按照省委统一要求,所有县(市)农产品检测机构全部整合到市场监管部门,将有限的人财物进行有效整合,提升检测能力。

(三)投入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未引起大部分县(市)、区领导的高度重视。

为了督导县(市)区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人财物的投入,从2015年起,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要求,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监管、检测、执法3支队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农业投入品追溯等2个平台为主要内容,指导全市开展了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创建工作对人财物的投入都有严格的要求,经过4年多的努力,到2020年底,我市所辖12个县(市)全部完成了创建工作,其中巩义、金水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021年起按照《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管理工作,每年我们严格按照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8大项和50小项对照检查,并指导区县(市)做好省检查考核组的验收考核,去年荥阳市顺利通过了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考核验收工作。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尚未建立,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缺失,没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信用档案。

为改变农产品生产者没有建立信用档案,管理不分级的问题,我们今年初制定了《郑州市农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风险分级管理的通知》,明确了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安全风险等级考核标准,今年要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依据分级管理标准,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者信用档案。在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未建立完善前,为压实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保证我市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安全,去年我们依据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面实行了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准出制度,为规范方便企业主体开具合格证,郑州市农委买了200台合格证打印机配发到有一定规模的生产主体,到目前为止共有283家企业、185家合作社、245家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落实了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开具工作。  

第二部分:依据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下步准备做的工作

您提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议非常切合实际,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为了将您的建议落实到工作中,下一步我们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基础上,全力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准出制和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工作,并重点在以下5个方面发力。

(一)加强生产基地抽检监测。加大对辖区内生产基地的抽检检测力度,根据不同季节有侧重点的进行专项监测、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确保农业农村部门食用农产品定量检测量达到1.7批次/千人,并对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跟进开展监督抽查。乡、镇(街道办事处)监管站对辖区内即将成熟的农产品实行快速检测。没有能力做定量检测的开发区、区县(市)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定量检测。原郑州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完成种植产品和水产品的监测工作,特别是要对所有“两品一标”食用农产品进行全面检测。原郑州市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检验中心要做好畜禽产品的监测工作。

(二)继续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推进绿色农业发展,完善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的业务指导,推广绿色健康种养方式,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禁限用药物宣传力度,开展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确保农兽药经营门店、种养殖基地和合作社等主体禁限用药物清单和常规用药使用残留限量规定知晓率100%。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强化自律意识,实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和进销货台帐,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按标生产,杜绝使用禁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严格执行农兽药休药间隔期,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强自检。

(三)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以农业投入品假冒伪劣、农药兽药使用违禁超限、违禁物质非法添加、认证产品仿冒侵权为重点,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及兽药残留、生猪屠宰监管、水产品兽药残留及非法投入品、生鲜乳和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健全重点品种规模化生产主体名录,制定整治清单和技术指导方案,推广绿色生态种养殖技术,加大重点品种监督抽查力度。加强科普宣传,鼓励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有效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协作,依法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涉及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和常规药物超标问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力度,及时曝光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有效形成监管执法震慑力。

(四)深入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进一步建立并完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核实企业生产情况,确保生产主体100%纳入监管名录库,推广农产品追溯标识应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二维码等形式开具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基层农业部门加强对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实施指导,规范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确保已印制的原样式的空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用完后,统一使用新版承诺达标合格证样式。农业监管部门加强对合格证制度的监督管理,将合格证试行情况纳入日常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依据主体名录库开展双随机抽查,加大对开证主体巡查检查频次和带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

(五)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成果。持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工作,落实“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开展年度自查自评,切实弥补工作短板,有效提升创建质量,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并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配合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后的相关工作。荥阳市要认真做好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验收后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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