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24-00089
  • 郑州市教育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提案
  • 2024-05-30
  • 2024-05-30
关于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综合保障体系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B(2024)33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利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综合保障体系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学校食品安全关乎祖国下一代的健康成长,牵动着千家万户的神经和视线,关系到教育系统乃至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郑州市始终把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的职责任务,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行政监管与技术指导相结合,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高。

一、郑州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开学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全面排查。每年春季、秋季开学前后,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顿,“一家一表”、全面检查、建立台账、逐项整改。2023年春季、秋季开学前后,分别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人力、物力、精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全市共出动执法人12516人次,检查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15536户次,检查供餐单位80家次,整改各类问题136个,开展各类专题培训640场次,培训从业人员10万人次以上。2024年2月,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针对全市学校食品安全的全覆盖专项检查。截至3月底,全市出动执法人员4358人次、执法车辆568台次,检查2955家学校食堂、30家校外供餐单位,有效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并在开学前完成整改。

(二)严密组织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2024年1月,市食安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局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落实情况、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工作安排,召开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并印发《郑州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统筹部署各开发区、区县(市)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二是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建立学校和幼儿园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开发区、区县(市)食安办研究落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制度化建设。三是在全市学校食堂(包括高校食堂、中小学食堂、托幼机构食堂)、校外配餐单位“全覆盖”开展承诺活动,《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张贴在各学校公示栏旁边等显著位置。四是指导郑州市团餐行业协会向全市广大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伙食工作部门发出《校园食品安全倡议书》、《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承诺书》,组织承担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的会员企业制定《校园食品安全行业自律公约》。五是组织全市学校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集中监督检查,深入核查违法违规线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截至目前,开展监督检查4983次,监督检查学校食堂2569家次,校外食堂承包经营企业456家次,约谈单位23家,责令整改128家,罚没金额1.5万元。六是经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协调安排,西安、郑州两市市场监管部门派出业务骨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交叉互查。3月6日至8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三级高级主办张保荣带队赴西安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3月11至13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寇安侠带队到郑州市进行检查。西安检查组以实地查看方式,随机深入经开区和郑州新区,抽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高校五类共6所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检查,充分肯定郑州市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成效和特色亮点。此项工作正在持续开展中。

(三)着力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根据《河南省高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河南省中小学与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要求,郑州市食安办、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健委和各区县(市),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把评价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作为规范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水平的重要抓手和契机,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积极动员,周密部署。自《河南省高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河南省中小学与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豫政食安办〔2022〕5号)发布后,市政府食安办、教育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立即联合转发,部署安排该项工作。随后,召开了专题工作推进会,动员安排高校、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全面铺开,推进扎实。2022年底以来,随着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的结束,各区县(市)开始加力推进评价工作。各区县(市)组成联合检查组,抽调市场监管、教育、卫健部门精干力量,分区域、分阶段按照评价、培训、指导整改“三结合”的办法开展评价,将任务层层分解,形成分级落实、综合考评的评价机制。截至目前,全市2955家单位全部申报评价,已通过评价2676家,完成率91%,所有区县市均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引进专家,提升成效。在组织市级抽查复核工作中,申请批复专项资金,竞争性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派出专家团队参与市级抽查复核工作,已经成为郑州市的工作特点和亮点之一。目前,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联合成立评价复核领导小组,第三方专家团队与执法人员成立评价复核工作组,在各区县(市)评价达标的学校食堂中随机抽取25%的点位共617家,复核工作已完成。

二、郑州市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情况

责任保险作为一种责任代位机制和风险分担措施,具有经济补偿与社会管理功能,有利于及时解决民事赔偿纠纷,维护社会安定和秩序,是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工具,也是政府运用市场手段管理社会风险的重要途径。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下简称“食责险”)是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开展食责险试点,推广食责险制度,有利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发挥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用经济杠杆和多样化产品化解食品安全事件民事责任纠纷;有利于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强化食品企业的风险意识与责任意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水平,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协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同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15〕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鼓励地方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动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建议中肯地分析了当前校园食品安全的形式,并突出了相应的建议,我们认为很有建设性,对进一步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理校园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郑州市食安办、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积极探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多家保险公司在我市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责任相关保险业务,主要包括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餐饮服务安全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商业综合责任保险、校园食品卫生责任保险等。3157所基础教育学校及幼儿园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责任相关保险业务的学校有1230所。

三、郑州市持续推动校园食责险工作计划

目前,虽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校园食责险试点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校园食责险覆盖面呈逐年扩大和提高的趋势,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食责险作为《食品安全法》鼓励而非强制的险种,目前尚处于试点探索与一道阶段,社会公众知晓度不高,部分地区政府、相关部门及食品企业对其重要意义的认识仍然不到位,各地推行力度强弱程度不同、进展不平衡,整体参保率不高,与我省经济和食品生产消费大省的地位不相称,与有关省市(如浙江、上海)也存在一定差距。

下一步,郑州市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分布推广”原则,在认真总结现有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参考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加快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和郑州教育实际的校园食责险制度,努力推动校园食责险工作落地。

(一)研究引导措施,激励探索创新。将校园食责险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发挥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的作用。一是充分考虑校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切身利益和实际需求。食责险非强制险,责任认定难度较大、业态复杂多变,因此推进工作需充分考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切身利益和实际需求,要在推进模式、产品和服务设计上寻求突破,有效调动企业参保积极性。针对目前保险产品设计不合理,服务不到位,与不同业态的食品企业的期望差距较大等问题,我们将会同保监业主管部门推动出台校园食责险行业示范性方案,引导保险机构创新保险服务方式、完善承保理赔机制。二是强化将参保情况与企业风险等级、信用记录挂钩。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促进诚信自律,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维护人民健康权益。三是力争将参保纳入考核评价内容。除继续将试点工作成效纳入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评价内容外,争取纳入对各地督查督导和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内容,激励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试点工作,借鉴其他国家中心城市的做法,相关政策,调动生产经营者投保的积极性,有效促进校园食责险的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推进步伐。一是开展实地调研。会同教育、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相关委局以及行业协会,赴其他国家中心城市开展调研,加强对开展校园食责险的督导检查,了解具体做法与存在问题,听取对推进的意见建议。二是加大对社会各界的宣传。会同会同教育、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相关委局以及行业协会,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和示范创建工作等契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拓宽宣传渠道和形式,利用网站、微信、微博及广播电视等平台和渠道,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校园食责险政策措施的意义和好处,提高校园食责险的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挥率先参保企业的垂范作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保,履行主体责任。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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