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24-00105
  • 郑州市教育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提案
  • 2024-05-30
  • 2024-05-30
关于积极鼓励生育政策有效落地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B(2024)467号建议的答复

李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鼓励生育政策有效落地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从“教育”入手解决“生育”问题,出台针对“生育二胎或三胎的家庭”给予一胎子女中招考试酌情加分政策,有效提高育龄家庭的生育意愿和生育价值的建议。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升托育服务供给能力

一是不断扩大托育服务供给。进一步落实《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郑办〔2022〕2号)有关教育部门的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率先增设托班,推进幼托一体化,逐步引导更多的普惠幼儿园举办托班,为2-3岁幼儿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二是建立健全政策保障。为切实提高我市托育服务工作水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备案工作的通知》,对开设条件、开办程序、监督管理做了明确要求。据统计,全市约有243所幼儿园开办了托班,提供5000多个托位,切实满足群众的托育需求。

三是培养婴幼儿照护人才。鼓励和支持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将婴幼儿照护专业人员纳入培训规划,组织对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

二、严格落实招生政策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除省定加分项目或授权省辖市确定的加分项目(如高层次人才子女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本地)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现阶段不宜将中招政策性加分政策用于生育的鼓励激励机制。如上级出台有关政策,我市将严格按要求执行。

感谢您对郑州市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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