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03/2024-00016
  •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人大建议
  • 2024-06-28
  • 2024-07-23
关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议答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B(2024)00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常玉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

为助力广大中小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稳经济促增长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郑市监文〔2022〕17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郑政〔2023〕13号)等一系列政策,此外,市政府制定的《郑州市加快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正在征集意见中。为更好地推动相关惠企政策更好更快的落实,助力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定期搜集印制《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汇编》发放给广大中小微企业的基础上,还以“送政策进园区进企业”等形式,开展多样化的宣讲活动,及时宣传最新出台政策;在丰富宣讲内容的同时,通过增加宣讲场次、扩大宣讲对象范围,通过征集各区(县)企业需求,集中开展“中小企业政策专题解读”现场活动和“涉企法律宣讲”活动,邀请律师进企业提供上门服务,搭建律企对接平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还利用线上方便快捷的特点,通过网站、媒体、钉钉群等不同渠道及时推送融资、市场、税费减免、创业创新、法律法规、权益保护等政策信息。

结合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限的发展特点,为切实维护民营经济品牌形象,我市持续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举措:一是深入推行涉民营企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优化治理模式,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印发《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服务当前重点经济工作的通知》,其中将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作为主要措施之一,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主体依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法定职权,制定公布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三是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健全服务型行政执法新举措,拓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新领域,进一步压缩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时限,切实提高办事质效,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结合各行政执法领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服务型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健全行政调解告知引导、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等柔性执法机制,构建刚柔并济的行政执法体系。完善服务型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和意见建议征集机制,不断优化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推进方式。

二、加大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力度

一是加强银企合作,畅通经济循环。郑州市金融局、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中心在郑东新区中原龙子湖学术交流中心联合举行了重点建设项目银企对接会暨项目集中签约仪式。管城区组织召开“金融助力项目攻坚年暨中小企业融资”政银企对接活动,邀请6家金融机构、40余家企业参加会议。金水区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举行农业行业银企对接活动,银行逐个与项目对接洽谈,达成一致融资意见。惠济区举办民营企业政策宣讲暨银企对接活动,邀请郑州银行及辖区30余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技术服务型等企业代表讲授金融政策及产品。

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鼓励驻郑金融机构围绕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培育链条,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如郑州银行面向初创期企业推出“科技人才贷”和“认股权贷”;针对成长期企业推出“科技贷”“郑科贷”“科创e贷”和“知识产权质押贷”;针对成熟期企业推出“专精特新贷”“云商鼎e信”和“研发贷”;针对壮大期企业提供“上市贷”。中原银行聚焦初创期,定制“商易贷”、“科创订单贷”、“法人房产按揭”,满足引进人才、购置厂房、采购销售等资金需求;聚焦成长期,加大“专精特新贷”、“郑科贷”推广,量身定制健康金融服务,助力长远发展;聚焦成熟期,定制“技改贷”“并购贷”、“上市贷”,满足谋求上市和技术升级改造等需求,助力做大做强;围绕科创产业园区孵化科创企业,园区内科创企业经营发展需求,创设园区建设经营贷、园区企业抵押贷等专属产品。

三是持续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近年来,市政府办公厅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0〕52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郑政办〔2022〕96号),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园企业、中原科技城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四转”企业等领域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

此外,为进一步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从贷款担保方面为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支持,2023年以来,市财政局会同市金融局不断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修订《郑州市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郑州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加大担保费补贴和风险代偿补偿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压降担保费率、放低担保门槛,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小微和“三农”领域。截至目前,已累计拨付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担保费补贴和风险代偿补偿资金5012.6万元,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的平均年化担保费率均已降至1%以下。

三、对阶段存在困难民营企业予以帮扶

为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2020年4月,我市设立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周转资金池,持续为遇到暂时性资金困难和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提供短期资金扶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截至2024年4月底,我市应急转贷周转资金池总规模9.6亿元,已累计投放应急转贷周转资金业务151.4亿元,为广大中小企业节约财务成本超过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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