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24-00125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处
  • 人大建议
  • 2024-08-01
  • 2024-08-01
关于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综合保障体系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省人大第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116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郭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综合保障体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郑州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开学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全面排查。2023年春季、秋季开学前后,我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校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全市共出动执法人12516人次,检查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15536户,检查供餐单位80家,整改各类问题136个,开展各类专题培训640场次,培训从业人员10万人次以上。2024年2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针对全市学校食品安全的全覆盖专项检查。截至3月底,全市出动执法人员4358人次、执法车辆568台次,检查2955家学校食堂、30家校外供餐单位,有效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并在开学前完成整改。

(二)严密组织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2024年1月,我市开展为期半年的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落实情况、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三)着力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根据《河南省高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河南省中小学与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把评价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作为规范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水平的重要抓手和契机,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郑州市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情况

责任保险作为一种责任代位机制和风险分担措施,具有经济补偿与社会管理功能,有利于及时解决民事赔偿纠纷,维护社会安定和秩序,是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工具,也是政府运用市场手段管理社会风险的重要途径。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下简称“食责险”)是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开展食责险试点,推广食责险制度,有利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发挥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功能;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协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同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15〕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鼓励地方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动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目前已有多家保险公司在我市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责任相关保险业务,主要包括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餐饮服务安全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商业综合责任保险、校园食品卫生责任保险等。3157所基础教育学校及幼儿园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责任相关保险业务的学校有1230所。

三、郑州市持续推动校园食责险工作计划

目前,虽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校园食责险试点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校园食责险覆盖面呈逐年扩大和提高的趋势,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食责险作为《食品安全法》鼓励而非强制的险种,目前尚处于试点探索与一道阶段,社会公众知晓度不高,部分地区政府、相关部门及食品企业对其重要意义的认识仍然不到位,各地推行力度强弱程度不同、进展不平衡,与我省经济和食品生产消费大省的地位不相称,与有关省市(如浙江、上海)也存在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市将针对存在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加快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和郑州教育实际的校园食责险制度,努力推动校园食责险工作落地。

(一)研究引导措施,激励探索创新。将校园食责险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发挥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的作用。一是充分考虑校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切身利益和实际需求。食责险非强制险,责任认定难度较大、业态复杂多变,因此推进工作需充分考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切身利益和实际需求,要在推进模式、产品和服务设计上寻求突破,有效调动企业参保积极性。针对目前保险产品设计不合理,服务不到位,与不同业态的食品企业的期望差距较大等问题,我们将会同保监业主管部门推动出台校园食责险行业示范性方案,引导保险机构创新保险服务方式、完善承保理赔机制。二是强化将参保情况与企业风险等级、信用记录挂钩。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促进诚信自律,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维护人民健康权益。三是力争将参保纳入考核评价内容。除继续将试点工作成效纳入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评价内容外,争取纳入对各地督查督导和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内容,激励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试点工作,借鉴其他国家中心城市的做法,相关政策,调动生产经营者投保的积极性,有效促进校园食责险的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推进步伐。一是开展实地调研。我市相关委局以及行业协会,赴其他国家中心城市开展调研,加强对开展校园食责险的督导检查,了解具体做法与存在问题,听取对推进的意见建议。二是加大对社会各界的宣传。我市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和示范创建工作等契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拓宽宣传渠道和形式,利用网站、微信、微博及广播电视等平台和渠道,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校园食责险政策措施的意义和好处,提高校园食责险的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挥率先参保企业的垂范作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保,履行主体责任。

感谢您对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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