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24-00126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处
  • 人大建议
  • 2024-08-01
  • 2024-08-01
关于缓解主城区停车难问题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省人大第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116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朱文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主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差异化收费情况

郑州市区按照“一类区域高于二类区域、二类区域高于三类区域、道路内高于道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长时间高于短时间”的原则,实行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异化收费。一是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为2011年制定,实行一、二、三类区域不同的标准收费,一类区域范围:花园路、紫荆山路以西,陇海路以北,大学路、南阳路以东,金水路段(医学院立交桥至大石桥立交桥)东南、黄河路以南。收费标准为白天第一小时4元,以后每小时收取1元,其中高峰期内每小时收取2元(高峰时段为7时~9时,17时~19时)。夜间免费停放。二类区域范围:一类区域以外,未来大道以西、航海路以北、桐柏路以东、农业路以南。收费标准为4元/次。夜间免费停放。三类区域范围:二类区域以外的市内城区为该区域;收费标准为2元/次。夜间免费停放。二是路外经营性停车场。郑州市现有95%以上路外经营性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为首小时5元,以后每小时加收1-2元。

二、关于核心区域泊位管理情况

针对中心城区尤其是重点区域的核心商圈周边路面停车问题,我们以核心商圈周边路面、地下停车场为主要停车资源。对核心商圈周边已设置的不合理或者影响交通的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联合交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优化处理,切实做到提高道路利用率,以缓解核心商圈周边交通拥堵问题。

三、加大静态交通治理力度

深入开展“党建红·郑好停”专项工作,发动街道办事处、小区物业、核心商超等社会各方力量,发挥应有的作用,有效利用社会资源,集中开展停车秩序优化,加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以营造市区安全、文明、规范、有序的停车环境为目标,减轻缓解停车难问题,持续推进开展“新建、盘活、共享”停车泊位工作。2023年我市在居民小区、写字楼、办公楼、商超区域等已完成新增共享泊位55744个, 2024年预计新增共享泊位40000个,目前正在进行共享车位统计上报。

四、关于道路路内泊位管理情况

为规范郑州市道路路内泊位管理和服务,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郑州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管理服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面向全社会机动车停放使用,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将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施租赁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允许使用电动车、三轮车、反光锥等物品占用停车泊位,更不允许以任何收费方式变相固定包月、包年使用。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市、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可以书面告知、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发现违法行为的立即责令停止,并依法进行查处。

五、关于加强文明停车宣传的问题

为了响应广大市民要求加大违停车辆治理的呼声,我市开展了文明停车、杜绝违章活动,也已通过自媒体、报纸、电视台等多种渠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营造了治理违停车辆的良好氛围。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文明停车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市民规范停车,养成良好的文明停车习惯,提高广大市民的主人翁意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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