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24-00127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处
  • 人大建议
  • 2024-08-01
  • 2024-08-01
关于及时修复城市道路市政管网改造还路于民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省人大第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116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钟素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修复城市道路市政管网改造还路于民”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老旧管网改造问题

(一)背景

实施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是全面提升管网安全运行水平、化解城市安全风险、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的重要举措。2022年1月2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老旧管网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利用三年时间对供排水、燃气、热力老旧管网进行全面改造。我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老旧管网改造的工作部署,以筑牢民生保障底线作为出发点,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环节,细化工作任务,高质量推进供排水、燃气、热力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

(二)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郑州市市区累计完成燃气老旧管网改造222.9公里,自来水186.9公里,供热51.93公里,排水58公里,有效提升了城市生命线的安全运行水平。郑州市区埋地燃气管道泄漏率下降40%;热力爆管率同比下降50.7%;供水管网漏损率降到7.3%,达到国内领先水平。2024年计划改造供水管网50公里、排水管网10公里、供热管网1.5公里、燃气管网62公里。

(三)推进措施

一是印制了《郑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手册》《郑州市老旧管网改造提升工作手册》,以老旧管网改造为主线,畅通了各级政府和企业各层级的对接关系和渠道,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专班、工作程序、联系电话、时间要求;二是制作了《城市综合隐患管线现状分布图》,将待改造的燃气、热力、供水、排水四图合一,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市政道路维修改造等项目工程建立沟通机制,统筹协调,做到“一次施工、四管同改”;三是建立了老旧管网改造提升台账,实行问题摸排立案、整改、销号闭环管理,采取“日简报、周总结、月调度”的工作机制,各管线单位每日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工作日报,指挥部每周组织例会总结,主管副市长每月带队调研,现场督促进度解决问题;四是政府、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老旧管网改造资金是难题,郑州市决定改造提升费用分为两个类型:庭院老旧管网整治过程中需更新改造的管道、设施、表箱等材料和安装费用由企业负责,施工所需的其它费用(沟槽开挖、回填、路面恢复等)由各开发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承担;市政道路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道路掘动和恢复费用由企业承担,施工所涉及的道路修复由属地市政部门实施。

二、关于占道施工围挡问题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于2024年3月8日印发《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针对占道施工从监督与管理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一)监督与管理

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协同做好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监管工作。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管养效能评价所)负责联合监管执法工作的组织、日常(专项)检查;各区(开发区)城管局(执法局)负责施工现场日常管理、查处工作。

1.做好信息公开前期准备

(1)向社会公示工程内容、施工时间和相关批准文件。

(2)制订便民服务方案。便民服务方案要设置满足居民出行的便民通道,沿街商户和居住区密集地段便民通道间隔少于30米。

(3)制订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十字相交的两条道路不能同时开工;紧邻的两条平行道路不能同时开工;接近道路交口的位置,一次性开挖长度不能超出30米,做好应急交通措施;繁华地区、商户密集区、主要交通要道,一次圈占不超过一个街区或者不超过200米;重要节点或特殊位置,采用白天保通、晚间施工和压茬方式推进;道路施工一侧没有商户或单位的,施工长度可以适当延长;道路掘动施工,建设单位应和设施管养部门签订保护协议。因顶管施工可能造成道路、排水设施问题的由施工单位采取保护措施;施工工期1个月以上的工程建立由辖区市政部门牵头,成立由项目建设单位、属地办事处、社区、执法部门、施工单位和周边党员群众参加的临时党支部,围挡设置前必须征求市民代表意见,施工方案须经市民代表签字。

2.现场管理

施工单位的材料、宿舍、车库等非必须占道施工作业项目不得占用道路资源。所有施工物料堆放整齐,现场施工机械车辆有序停放,不得占用道路公共空间,及时清运施工垃圾,覆盖施工余土。

规范管理施工保通使用的钢板。原则上临时钢板不能超过3天,特殊情况不得超过7天,非必要不使用。钢板周边应设置固定缓冲带。

施工现场,要有专人每天负责清洗施工围挡及施工现场周边清扫保洁工作。

3.围挡设置

要求施工现场的围挡设置按照《郑州市施工围挡及标志设置技术导则(试行)》相关标准执行。严格执行批准的设置范围和期限,不得擅自扩大占用范围或延长使用期限。

施工围挡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交通组织的要求,遵循安全、环保、实用的原则;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保持围挡的整洁、完好、安全。

施工围挡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影响交通的,辖区城管部门应当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者拆除。                                                                                                                                                                

(二)管理模式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于2023年10月19日印发《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开展施工围挡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审批、监管、执法与监察"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解决当前占道施工乱象,确保整治效果,形成长效管理模式。

审批:严格审批流程,对项目占道面积、施工时间及围挡设置标准,实行市、区两级联合现场勘查,严格把控,对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对前期存在项目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实施退一还一的审批模式;对施工存在违法行为并且整改不及时的施工企业,列入郑州市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强化市、区两级市政管理和执法部门联动,确保共治共管;加强市政、公安交通等部门合作,共同确定占道时间和范围。

监管:以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监管中心为基础,抽调市、区两级执法、市政、公安交管等相关人员组建整治行动督导组。对全市围挡设置、施工组织、路面恢复等进行全过程监管。监管文书使用执法建议书格式,实现监管、执法联调联动,缩短案件整改时限。

执法:各区(开发区)执法部门在收到移交案件后,于3个工作日内对线索完成核实,并将调查及处理情况进行上报市城管执法支队。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按照行政执法案件程序规范严肃处理,执法案件应按照规定时限进行立案。市城管执法支队对各区(开发区)执法建议书回复和处置情况进行抽查;对案件应立不立的返交各区(开发区)执法部门进行整改,并将回复、整治及案件线索办理情况计入月度考评成绩。

问责:市城管局纪委按程序对各单位审批、监管、执法进行全过程抽查核查,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实施纪律问责。针对区级单位和个人出现的问题按权限上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金水河、熊耳河、东风渠的施工工地现场管理和执法由市城区河道事务中心负责。

三、关于减材料、减环节,优化办理流程方面

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坚持换位思考、利他思维,形成用水用气用暖报装“123新模式”。压缩报装材料。按照能减尽减的原则,统一规范水气暖报装所需申请材料,充分运用各类电子政务平台,推进后台数据互联共通,用水用气用暖报装资料精简至1项。简化办事环节。现场勘查、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各部门提前介入同时办理,申请人只需去报装大厅一次即可,用水用气用暖报装环节压减为2个。压减办理时限。根据企业用户需求,及时开展现场勘查,确定设计方案,加快竣工验收,水气报装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首创联合报装新模式。为解决企业在办理水电气暖信业务时多头申报、重复跑趟、多头施工重复开挖等堵点痛点问题,设立水电气暖排水通信接入报装综合受理窗口,形成水电气暖排水通信联合报装“一站式”办理机制,建立网上水电气暖联合报装模块,构建“一窗申报、一表申请、联合踏勘、联合图审、联合施工、联合验收”工作模式。推行外线工程审批事项并联办理,从人员保障、技术支持、系统完善等多方面,全面提升获得用水用气用热报装接入的便利度,提高水电气暖排水通信接入外线工程审批效率,优化公用事业服务水平。

四、关于市政管网新建方面

在新建市政道路的过程中,根据规划和设计的综合管线规划图,随道路同步实施雨污水管道,要求自来水公司、热力公司、燃气公司、电力公司等产权单位同步实施相关管线设施,目前新建市政道路管网均实现了同步实施、同步建成的效果。2023年随新建道路主体修建完成雨水管网26.5公里、污水管网10.1公里。

在抓好雨污水管网建设的同时,加大与电力、燃气、自来水、热力、通讯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通过深化项目前期工作、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以缩短施工周期,加快建设进度。

2024年,我市将继续以推进南曹污水处理厂厂外污水干管和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调水工程等工程为抓手,进一步抓好雨污水管网建设,计划全年随新建道路主体修建雨水管网16.9公里,污水管网17.8公里。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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