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4-00061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人大建议
  • 2024-05-30
  • 2024-06-03
关于老旧小区智慧化物业管理进驻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B(2024)05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苌利敏代表:

首先,真诚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关注、关心和指导!

您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智慧化物业管理进驻的建议》已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非常重视,在此向您汇报并作如下答复:

目前,我市为推动老旧无主管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管理工作,着重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

自2019年起,我市开始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为目标,以更新改造基础设施和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在改造过程中采取“一征三议两公开”、“一院一策”工作法,在改造内容和标准上突出“一拆五改三增加”,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服务缺位、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探索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打造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有序、群众满意的居住小区。

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通过增加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集中充电棚,配置门岗值班室、物业服务用房,屋面防水改造,安装监控设施、智能门禁、太阳能路灯,雨污水管网、化粪池、自来水、燃气、暖气、沥青路面等硬件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极大地提升了群众的居住体验感和幸福感,也有效地减轻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进驻成本和日常运行成本,为后期小区居民通过市场化运作,或者其他模式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以改造占比最大的金水区为例,2019年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以来,金水区累计改造老旧小区733个、拆除违法违章建筑9.9万平方米;铺设维修雨污水管道26.4万米;实施道路更新改造124.8万平方米;实施水、电、气、暖、通信专营单位线路管网改造101.7万平方米;增设机动车停车位6558个、机动车充电桩504个、非机动车充电桩9328个;增设社区服务设施178个;新增、完善安防设施2578个;修缮、新建居民活动场地4.8万平方米,增设健身设施2002套。2024年,我市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4059户,力争完成改造23842户。

二、推动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存在程序繁杂、周期较长、组织难度大等问题,物业管理事项表决的效率和效果,也经常不尽如人意。

2020年12月,住建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提出“暂不具备设立业主大会条件的,探索组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代表等参加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替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大修订,明确规定“除业主自行管理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一定情形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2023年10月,省住建厅发布《河南省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重点规范和明确了部门职责、组建条件、人员资格、成立运行流程、运行职责、终止情形等内容。

一是在组建条件上,对业主大会一时难以成立的物业管理区域,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二是在成员构成上,物业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或者社区、物业服务人代表、小区居民共同组成,委员会主任须由街道办或者社区代表担任;三是在职能清单上,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临时机构,主要是推动物业管理区域日常管理的规范化和有序化,未经业主授权,不得代替业主大会做出相关决定,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四是在监督管理上,物业管理委员受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对已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解散。

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在业主委员会缺失或者缺位的情况下,有力地组织业主,共同决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修改物业服务合同内容、选择物业管理模式、筹集使用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附属设施等重大物业管理事项。按照工作安排,2024年底,全市物业管理委员会覆盖率力争达到80%。

三、公办物业接管无主管小区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探索在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自治管理”。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2020年12月,住建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2022年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政法委、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提出“强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以高质量物业服务推进美好家园建设。推进物业服务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注重以市场化方式为主渠道,不断扩大物业服务覆盖范围。对无物业小区,采取引入国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社区"两委"组织居民自我管理等方式,实现物业服务兜底。建立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机制”。

老旧小区特别是其中的无主管小区,受历史遗留、消费习惯、经济条件、坐落分散、管理成本高等因素影响,一直是物业管理专业化的“短板”。如何将老旧无主管小区纳入专业化物业管理,建立老旧小区物业长效管理机制,我市的管城区和金水区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管城区2021年选取无主管楼院较为集中的陇海马路、北下街、西大街3个街道办事处先行先试,分别成立了隆美、亮典、西美 3 个街道主导的国有物业管理公司,由办事处熟悉城管和社区工作的城管科、社治委中层干部兼任物业公司总经理,明确经营范围,设立职能部门,市场化配备人员,制定完善物业规章、岗位职责、量化考核、联席会议等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公司治理规范化。通过“先尝后买”,破解“入驻难”问题,一院一策,破解“缴费难”问题,资源整合,破解“盈利难”问题。2022年,管城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区委书记任组长的管城回族区老旧小区物业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效能补贴、星级评比实施办法。2023年,注册成立了城东路城之嘉物业、东大街东洁物业、南关街众建蜜悦物业、紫南紫晟物业4家街道级公办物业公司,基本实现了老旧小区全覆盖。全区共成立街道级公办物业7个,管理服务老旧小区(楼院)346个,管理面积约284.53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物业覆盖率由27%提高到78%。2023年,对全区7个公办物业公司进行考核及星级评定,对申报参与评定的346个小区,评出五星级小区(楼院)90个,四星级小区(楼院)54个,三星级小区(楼院)57个,二星级小区(楼院)59个,一星级小区(楼院)86个,发放效能补贴761万元。

金水区经八路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红色物业创建、全面推广公办物业、实现无主管楼院托底管理和长效管理的目标要求,于2023年成立了经八路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打造“网格+群众+物业”的社区治理新模式,通过市场化运作,兜底无主管楼院服务。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由民政局审批成立,属于民办非营利性机构,由街道正式工作人员担任负责人,并在区纪委备案。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在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居民决定楼院服务方案和收费标准,整合利用辖区各种优势资源,将楼院服务和管理成本核算到最低,整体实现收支平衡,一院一案实现楼院规范化管理,成功摸索出从征求居民意见建议到确定服务方案,再到收费并开展服务的“三步走”工作模式。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以楼院为单位进行财务独立核算,监测每个楼院收支情况,项目账单定期公示,接受街道纪工委、社区监督委员会、微网格长和群众的全程监督。目前,经八路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已入驻楼院9个,服务群众2300余户,收费率近80%。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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