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郑州市园林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始终把该工作办理作为听取群众呼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大事来抓,截至2024年8月20日,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9件,所有建议均已办结,办理结果均为A,代表满意率100%,办理结果均在郑州市园林局网站上公开,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开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办理情况。2024年3月初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开会期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8件(其中主办件6件,协办件2件),4月底已全部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1.孙世龙代表提出的“关于及时调整或者清除移栽树木支架的建议”。按照“重心下移、以区为主”原则,新建绿地、新植树木基本由各开发区、各区负责,移交后实行市场化管护。3月28日专门印发《郑州市园林局关于及时清除、调整市区移植树木支架的通知》,组织全市各开发区、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市区范围内树木支架进行集中排查整治。目前,中州大道沿线近500株银杏的支架已清除完毕。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实施长效化、动态化精细管理,确保绿化景观效果。
2.张淑云代表提出的“关于对交通信号灯周边树木及时进行修剪的建议”。对此,市园林局高度重视,3月22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牛建军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周富强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当面征求代表的意见,现场答复代表。一是定期开展行道树修剪整形工作,避免出现树枝遮挡信号灯、路灯等现象。二是适时组织培训,切实提高全市园林绿化修剪技能和养护管理的水平。三是各级园林绿化部门全面排查整改,采取专人负责,每日逐街巡查的方式,重点排查行道树是否存在枯树残枝、树干倒伏、树冠下垂等安全问题。四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五是提升建设管理水平。通过优化行道树栽植位置、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及时与交管部门对接等方式,解决遮挡交通信号灯的问题,为广大市民营造更加舒适、优美、便捷的出行环境,提升市民满意度。
3.闫培新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设置不合理的行道树进行调整的建议”。经现场确认康平路榆林北路交叉口南北中央绿化带内,临路口处有3株圆柏树形高大,存在遮挡左转车辆司机视线现象,此处树木为绿化带植物,非行道树。3月28日,郑东新区园林部门组织人员、车辆对该处植物进行了整改迁移,对迁移树坑及时回填土方、整理地形。同时,对该区范围内道路绿化带进行排查,未发现类似高大乔灌木遮挡视线、影响行车安全现象;今后,园林绿化部门将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不断加强和改进管理工作,通过定期修剪整治、排查整改、建立问题处置机制等方式,常态化推进管理工作。
4.蔡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立法的建议”。2012年,郑州市已制定《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2018年、2021年该条例分别进行了两次修正,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随着上位法的修改及地方性法规制定情况,根据我市园林绿化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该条例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局于2023年2月申报了地方立法项目。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郑州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打包修改项目)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至2027年地方立法规划,并列入2024年度地方立法计划,拟于2024年8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调查研究、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等有关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送了修改建议,相关立法程序正在有序推进。
5.程慎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建设‘山入城、绿荫城、水润城、景融城’生态公园城市的建议”。结合郑州实际与特色文化,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围绕主题公园建设作出了许多探索和尝试,一是立足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大力实施“生态保遗工程”,建成国家商都遗址公园等遗址生态文化公园54处;二是响应全民健身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建成郑东新区高铁体育公园、二七馨悦园、高新锦和公园等一批示范型体育公园;三是深入挖掘郑州特色,建成以“市花月季”为主题的月季公园,以“雕塑艺术”为主题的雕塑公园、以“青年、未来、城市、创意、科技、生态”为主题的青少年公园等。
6.吴广兰代表提出的“关于减轻郑州市政府投资市区公园的建议”。代表提到的“寻找企业合作投资建设管理公园绿地,绿地内经营收入用于维护和完善公园配套设施”的建议是对公园建设的有益探索和尝试,能够大力节约建设养护资金投入,减轻政府财政压力,这需要多部门相互联动和推进。我局也将继续坚持探索城市公园绿地建设运营机制创新,依法充分发挥国有平台公司在绿地建设、运营、管理方面的作用,通过政企联营、特许经营、资源出租等市场化方式运营,提升绿地自我造血功能,实现绿地生态价值的转化,促使城市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
7.孙明浩代表提出的“深化外破联防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建议”(协办)。我局积极配合主办方进行答复,主要内容为:一是对一般的树线矛盾或临时发现的现象,由所在地电力部门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监管单位)反映,双方协调解决;二是对普遍性问题(如树木生长季节涉及多条线路矛盾),市电力部门按辖区(针对城区,不包括县市)统计道路明细和具体地点,列出清单,协调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市主管部门组织各开发区、各区市管单位与所在地电力部门对接,组织修剪;三是对问题较大的树线矛盾(如需重度修剪或移植的大树),由电力部门向政府提出解决方案,政府组织开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按政府决定落实工作。
8.李晴川代表提出的“制定《郑州市城市洒水与道路保洁管理条例》为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协办)。我局积极配合主办方进行答复,主要内容为:一是完善道路绿化浇水设施。新建道路绿化带和提升改造道路绿化带设置浇水管线。二是实施环卫绿化一体化管养作业。对辖区道路实行环卫绿化一体化养护作业模式,减少不规范和重复作业现象,消除分散作业的弊端,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养护水平。按照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要求,落实道路绿化管养责任。四是开展“双最”评比活动。在全市开展“最佳道路绿化,最差道路绿化”等“双最”评比活动,调动各区(开发区)积极性,高效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加快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和景观改造。
(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办理情况。2024年5月21日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期间,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1件,系郭珊代表提出的“关于郑州市治理道路树木飞絮的建议”,该建议已在6月30日前已办结。办理情况如下:在短期防治手段上,采取化学防治和物理防治相结合的措施。在长期源头治理上,新建城市建设项目绿地规划设计避免使用杨柳树雌株,同时结合城市更新,逐步将城区内居住区和学校、生活市场等附近杨柳树雌株换植成国槐、白蜡等其他优良乡土树种。林业部门也制定了《森林郑州“六化”建设标准(暂行)》,禁止在城市或乡村居民集中的区域周边栽植杨柳树苗木,在新造林中严格限制杨柳树特别是雌株的使用,同时通过对杨柳树实施采伐更新,替换老化的杨树、柳树,栽植其他景观好、无污染的绿化树种。
二、主要做法
接到市人大转办代表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建议落实,取得较好的办理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政策法规处协调督导工作机制,实行一建议一专班一领导负责的工作模式,明确责任处室、时间节点、方法步骤,安排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承担专项办理工作,在全局系统形成了“上下齐抓、共同落实”的局面。
二是完善制度,提高办理水平。制定印发《郑州市园林局2024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办理规范和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先沟通后办理”、“先沟通后答复”的原则,通过电话、邮件、面见等多种方式与代表沟通,摸清代表提出建议的初衷,明确答复方向和内容,确保建议能更好地落地。
三是创新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在建议办理过程中,积极与代表沟通协调,通过电话网络沟通、上门走访咨询、参加座谈会等方式,与代表充分沟通,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实际情况,共商最佳办理方案,提高建议办理成效。对已解决的建议,实事求是汇报办理情况和结果;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详细介绍工作进展情况和进度安排;对受客观因素制约而暂时未能解决的,有理有据耐心细致解释原因,努力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议办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树立问题导向,探索办理新路子、新方法,将建议办理作为改进和提升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力推进建议落实和问题解决,努力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是提高认识,不断压实办理责任。针对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确保办理工作公开、透明、及时、有效。
二是强化沟通,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不断完善与代表沟通机制,主动联络、主动邀请、主动汇报,将沟通成果体现在办理工作全过程,共同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
三是强效跟踪,不断优化办理机制。优化办理流程,强化督查督办,及时总结办理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完善办理工作统筹协调、督办反馈和跟踪落实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