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4-00016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
  • 2024-05-30
  • 2024-08-20
关于在全市增加医疗机构实行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B(2024)034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贾红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全市增加医疗机构实行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郑州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一、“中医日间病房”所做的工作

(一)郑州市“中医日间病房”政策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联合出台《关于试点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的通知(试行)》(郑医保办〔2022〕74 号),选取11家三级及以上试点医疗机构、39个病种试行中医日间病房管理方式进行医保结算,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

(二)河南省“中医日间病房”要求

在郑州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23年7月17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中医日间病房的文件,文件要求承担中医日间病房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的定点医疗机构应为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的具备中医住院诊疗条件的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具备中医日间病房所需住院病区、实施中医治疗相关诊疗场所和设备,具有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医师和护理人员。试点医疗机构范围按照“统筹兼顾、试点先行、总结推广”的原则,优先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试点。由于郑州市试点工作开展较早,省里试点内容与郑州市基本一致,为保持试点工作的延续性,郑州市没有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目前仍为11家。

二、下一步工作    

(一)对我市“中医日间病房”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郑州市“中医日间病房”已经实施一年多时间,稽核部门对11家试点医院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正对“中医日间病房”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调研分析。根据掌握的情况,“中医日间病房”制度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实施医疗机构的监管措施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根据省级文件要求推进“中医日间病房”工作

根据省里的试点方案要求,试点工作要持续至今年下半年,试点工作结束后,省医保局、卫健委将对“中医日间病房”下步扩围工作做出部署,我市将按照省级文件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下步,根据“中医日间病房”检查评估和全省“中医日间病房”试点情况,我们将结合郑州实际,与省局协同,进一步扩大“中医日间病房”实施范围和病种数量,更好地支持我市中医事业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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