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4-00020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加大对医药企业扶持力度
  • 2024-05-30
  • 2024-08-20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医药企业扶持力度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B(2024)095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杨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医药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医保政策支持,积极参加国家、省级药械集中带量采购

2019年以来,郑州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切实落实国家、省组织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2023年全市各医疗机构采购集采中选产品34.16亿元(其中药品为6.95亿元,耗材为27.21亿元),约节约采购资金18.8亿元。通过集中带量采购,一大批治疗常见病、慢性病、重特大疾病的药品,以及冠脉支架、骨科材料等价值昂贵的医用耗材价格大幅度下降,确确实实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一)超额完成集采约定采购量,支持企业发展。药品中选之后,企业最关心的是医疗机构能否完成约定采购量的问题。郑州市医保部门积极作为,对定点医药机构落实集采任务进行常态化监测,对不能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采购进度低于序时进度、不合理使用同通用名非中选产品等违规行为进行重点监测。按月、季度开展通报,对所有批次的集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距协议期满前2个月且低于序时采购进度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通报,确保完成各批次集采任务。

(二)试点推进中选产品货款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实施,降低医药企业交易成本。为推进建立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机制,根据国家关于抓紧解决企业拖欠账款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已初步制定《郑州市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实施方案》,现阶段全市医保、医疗机构、生产和配送企业正在积极推进试点工作。下步,将通过试点逐步改进完善,全市适时推行直接结算,从而确保集采中选企业按照协议及时得到回款,进一步减轻生产、配送企业交易成本。

(三)积极宣传我市药品企业,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国家医保局赴郑州市进行药品调研,会上邀请遂成药业、天方药业等本地企业参加调研并发言;省医保赴我市对高端医疗器械及卫材产业链进行调研,安排赴安图生物有限公司、河南省超亚医药器械有限公司、河南宇宙晶体公司、赛诺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组通过进厂区、入车间、到库房,看原料,听汇报等方式,全方面了解我市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的创新研发、生产经营及企业主要诉求,同时也协助企业理清发展思路、鼓励企业增强信心、综合施策不断做大做强企业。

二、给予集采中标企业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鼓励企业技术改革创新

生物医药产业是我市六大工业主导产业和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相继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指导、支持、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前,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在执行的政策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2〕52号),对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企业、建立健全产业服务体系、提升生物医药创新能力、提高生物医药质量水平和突出重大项目支撑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其中特别明确了“对中标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且采购金额超过1亿元的品种,每个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积极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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