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4-00028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加快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日间病房
  • 2024-05-30
  • 2024-08-20
关于加快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日间病房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B(2024)382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田文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日间病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郑州市日间病房开展情况

(一)郑州市“中医日间病房”试点情况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联合出台《关于试点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的通知(试行)》(郑医保办〔2022〕74 号),选取11家三级及以上试点医疗机构、39个病种试行中医日间病房管理方式进行医保结算,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经测算,2023年中医日间病房结算9735人次。11家试点医疗机构患者整体个人负担比为33.20%,中医日间病房患者个人负担比为15.90%,患者自负比例低,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其中,“脊椎关节强硬”中医日间病房次均费用6405.72元,较普通住院降低1940.15元(降幅23.25% ),“其他椎间盘疾患”中医日间病房次均费用6379.11元, 较普通住院降低1455.44元(降幅18.58%)。

在郑州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23年7月17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豫医保〔2023〕8号),文件要求承担中医日间病房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的定点医疗机构应为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的具备中医住院诊疗条件的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具备中医日间病房所需住院病区、实施中医治疗相关诊疗场所和设备,具有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医师和护理人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日间病房需要符合相应的资质。由于郑州市试点工作开展较早,省里试点内容与郑州市基本一致,为保持试点工作的延续性,郑州市没有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目前仍为11家。

(二)郑州市“日间手术”情况

2023年7月4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日间手术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23〕47号),提到“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将日间手术医疗机构范围扩大到二级医疗机构”。根据上级通知要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不在实施范围。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省市中医日间病房试点工作。二是根据省里的试点方案要求,试点工作要持续至今年下半年,在此期间,我们会对中医日间病房医疗服务成本、个人负担情况进行详细评估。试点工作结束后,省医保局、卫健委将对“中医日间病房”下步扩围工作做出部署,我市将按照省级文件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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