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持续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一是紧盯目标任务,选好突破口,积极部署,做好宣传,营造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良好氛围。二是严把质量关,规范培训、评价等流程,既保证人才数量,又保证人才质量。三是聚焦先进产业,围绕新产业新业态,开展高质量人才培训。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50万人以上,占从业人员的45%以上;中高级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80万人,占技能人才总量的80%以上。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力争全市技能劳动者全部实现持证就业,基本建成全国技能人才高地。四是深入强化宣传引导,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区位和各类媒体宣传优势,大力选树优秀技能人才典型,树立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鲜明导向。逐步完善培训体系,目前全市已建立定点职业培训机构567家,成立了14家国家级、80家省级和211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围绕郑州市先进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主导产业和现代服务行业,全力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
针对您提出的技能人才待遇低、不受重视等问题,进行答复:
一、做好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持续开展郑州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完善高技能人才交流、奖励、激励机制,加大高技能领军人才激励力度。组织开展各类高技能人才评选推荐,加大高技能人才在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科学技术奖等各级各类表彰和荣誉评选中的比例。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授予国务院、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省市技术能手,郑州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等荣誉。
二、鼓励企业实行高技能领军人才特岗特酬。推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贯彻落实,指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劳动者工资水平。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领军人才,企业应合理提高其工资水平,结合实际实行特岗特酬。企业聘用的特级技师可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首席技师参照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标准确定薪酬待遇,且不低于特级技师薪酬待遇。企业可建立具有激励导向作用的补助性津贴制度,为带徒传技成绩优异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发放补助性津贴。
三、落实保障措施。加强资金保障和考核评估,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结构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提取、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部门培训资金、地方人才经费以及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支持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健全技术技能人才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情况作为单位绩效评估、相关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
四、提升技能人才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媒体等宣传平台作用,大力宣传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的工作成果。深入挖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工作事迹、成长经历,通过制作宣传片、短视频等讲好技能故事,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工作的良好环境。设立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拓展宣传载体,提升宣传效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市青年技术人才队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若有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2024年4月18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李杵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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