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24-00026
  • 郑州市公安局
  • 人大建议
  • 2024-05-23
  • 2024-06-30
关于及时完善安装和维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第B17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孙世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完善安装和维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针对我市城区及周边道路有关村镇的重要道路口交通信号灯安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尤其是新建新修通道路是否存在缺失情况。

根据《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郑政办〔2017〕14号文规定,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市区建成区内已移交交管局管理的城市道路上的交通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交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设施巡查工作,包括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电子抓拍设备等交通设施的巡查,2023年至今组织开展的“扫路行动”,共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000多处,涵盖停车、安全设施维护、市政绿化等多个方面,其中涉及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交通安全设施问题574处,目前均已整治完毕,其余问题也已反馈给相关主管部门。

二、针对您提出的定期排查交通信号灯运行情况,对于信号灯发生故障率高的路段,彻查检修,查找问题根源,从根本上解决,确保交通信号灯正常发挥作用问题。

交管部门在市区范围内,每季度完成信号灯交叉口巡检一次,对于市区建成区内达到信号灯设置国家标准的路段和路口,及时发现并安装,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及时整改。近一时期对市区新增交通信号灯20余处,更换灯具、调整配时、维修上千次,从而保障信号灯效用完好。

交管部门将持续推动道路交通设施的排查及治理,对于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养的设施问题,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养的设施问题,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主管部门,协调其尽快整治处理。同时,交管部门将一如既往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进一步巩固好市区现有的道路交通信号协调绿波成果,不断提升绿波驾驶出行体验,努力为郑州市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邮编:450004

 联系人:  马新宇                    联系方式:69623231

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建议提案处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