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24-00028
  • 郑州市公安局
  • 人大建议
  • 2024-05-23
  • 2024-06-30
关于改造郑州市区非主干道道路设施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第B18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赛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造郑州市区非主干道道路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交通隔离护栏根据其在道路中的横向设置位置,可以分为中心隔离护栏、机非隔离护栏、人行道隔离护栏等,合理设置交通隔离护栏,可以保障各种交通方式各行其道,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交通事故严重程度,保护车辆、非机动车及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要求:双向六车道及以上的道路,当无中央分隔带且不设防撞护栏时,应在中间带设分隔栏杆;双向四车道及以上的道路,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一幅路设计,应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置分隔栏杆。目前,我市主、次干路机非隔离护栏一般在路口进口车道增设30米,规范非机动车停车等候。

关于您提出的对非主干道加装的隔离护栏进行改造或者拆除的建议,我们进行了核实和排查,原则上市区道路双向六车道及以上的我们增设中心隔离护栏,双向六车道以下道路一般不设置中心隔离护栏。

由于您提到的有的非主干道左右两侧规划停车区域后,道路中间又安装了不锈钢的隔离护栏,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积极去梳理,市政道路范围内目前未发现此类问题,新建或者改扩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在未移交交管局管养之前,存在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科学、不合理、不规范的建议由业主单位进行调整。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加大排查力度,对于确需设置隔离护栏的予以保留,在保障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兼顾城市景观;对于摆放不规范的,及时发现及时归位;对于没必要设置的予以撤除,并优化标志标线、加强巡查执法等。道路两侧有开口的,交管部门也会根据道路车流量和安全情况,在交通设施齐全的情况下将护栏打开,方便车辆及行人进出。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邮编:450004

联系人:  马新宇                    联系方式:69623231

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建议提案处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