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邢金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互助路与嵩山路交叉口设置红绿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针对您提出的设置红绿灯,规范通行方面问题
嵩山路是中原区一环十横十纵改造项目道路,由中原区建设局建设,其交通设施目前全段尚未移交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因此,嵩山路与互助路交叉口设置红绿灯应由中原区建设局按照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意见和图纸,组织道路交通相关设计单位进行调研,并根据调研结果设置完善信号灯交通设施,交管部门将进行积极配合。同时,交管部门在此处人行横道线位置设置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保障行人优先通行及安全过街。
二、针对您提出的推动城区主、次干道绿波全覆盖问题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郑州市城区城市道路交通信号配时科学化、智能化水平,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加高效、便捷的交通出行体验,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扎实组织了交通信号配时再优化再提升活动,结合我市路网流量今年以来的新变化,在认真勘察调研和基础数据排查采集的基础上,突出对重要交通节点、大型工程周边、常态拥堵路段等部位,实施交通信号配时精细化调整治理。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交管部门将一如既往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进一步巩固好市区现有的道路交通信号协调控制成果,不断提升绿波驾驶出行体验,努力为郑州市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邮编:450004
联系人:马新宇 联系方式:69623231
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建议提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