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522/2024-00027
  • 郑州市财政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提案
  • 2024-09-09
  • 2024-09-09
关于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农业保险防范风险作用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B(2024)033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袁瑞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农业保险防范风险作用的建议”已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业保险是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郑州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乡村振兴。2023年5月底的夏粮抢收和小麦保险理赔工作中,市财政坚持先“核”后“赔”总原则,通过成立专班、现场督导、预拨资金、日报跟踪等多种措施,力争最大限度保障夏粮抢收、最大限度减少农户群众损失,提前完成全市理赔任务。

一、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财政扶持力度

我市农业保险执行的是全省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局严格落实省财政厅工作部署,扎实做好财政扶持有关工作。一是做好资金保障。市财政局设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严格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积极对接市级保险公司及时审核报送承保情况;自2023年8月起,组织各区县(市)每月报送资金拨付台账,督促加快补贴资金支出进度,做好保费补贴拨付工作。二是落实完全成本保险。我市中央政策性保险根据我省统一的保险政策开展,根据省财政厅工作部署,我市自2022年开始推行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农户承担的每亩小麦保险保费仅从3.4元涨至7.6元,最高保额从每亩457元提高至1000元,不仅能够覆盖物化成本,还能够覆盖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

二、扩大农业保险种类

在扩大保险种类上,我市设立特色农业保险补贴专项资金,引导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保险类别包括林果类种植保险、花卉苗木种植保险、蔬菜种植保险、淡水鱼气象指数保险、蔬菜瓜果价格保险、肉牛养殖保险、家禽养殖保险、农业设施保险等。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联合市农委等部门,积极引导保险机构拓宽业务范围,更好地惠农惠民,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在提高保险水平上,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委积极探索生猪“保险+期货”价格保险产品,先后赴大连、广州等地调研学习,研究制定我市生猪“保险+期货”价格保险试点实施方案,选取生猪养殖产业规模化较好的新郑市作为我市首个试点区域开展试点,积极推动成本保险向收入保险转变。

三、优化农业保险的政策架构

2021年,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郑政文﹝2021﹞80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成立郑州市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协调解决我市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等问题;2023年以来,为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监管力度,着力提高投保率,市财政局、市农委多次赴各县(市)调研座谈、实地考察农业保险工作,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宣讲,推动财政和农业(畜牧)主管部门、承保机构以及农户之间的信息共享;通过加强绩效管理、每年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重点考核投保率、承保机构的县级分支机构覆盖率和理赔公示情况、参保农户满意度等方面,着力加强保险理赔透明度,提升农业保险理赔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提升农业保险科技支撑力度

近年来,市财政局积极推动科技在农业保险工作中的运用,在保险理赔方面,在2023年5月底的小麦抢收工作中,各保险机构已将无人机、遥感技术等科技运用于受灾查勘、保险数据确认、帮助抢收等工作中,高效完成理赔工作。在数据审核方面,目前省财政厅已将遥感技术运用于小麦保险承保数据核实,并要求将农业部门直联直报系统数据运用于养殖业保险承保数据。

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并希望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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