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定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建筑施工企业走出资金困局保持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市建筑业发展工作的深切关心和悉心指导!您在提案中提到建筑企业面临的拖欠工程款、授信额度不大及减贷、断贷所带来的资金困难,严重制约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同时您提出了并提出了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强力化债、金融机构及时放贷等措施建议,非常具有实用性、创新性和针对性。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学习。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一、关于工程款支付担保
市城建局于2023年12月20日印发了《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装修装饰等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加强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治理,努力防范化解各类工程风险,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市城建局又进行了关于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的专项检查,强力督导建设单位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保障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
满足建筑企业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由协调机制推送的支持对象,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同时,加强贷款资金封闭管理,严防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地或其他投资。指导金融机构与建筑企业开发企业平等协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决策和实施;推动金融机构与建筑企业项目的精准对接,满足建筑企业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将企业融资贷款情况收集、汇总、整理后,每季度上报一次市政府,确保市政府及时掌握建筑企业融资贷款资料,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每个月通报一次企业融资贷款进展情况,督导金融机构和各银行及时向符合授信条件的建筑企业和项目发放贷款。针对建筑企业企业融资工作中,建筑企业特别是民营建筑企业企业反馈的融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请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一企一策”提出解决措施和意见,并适时将解决方案反馈给建筑企业。
最后,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郑州市城市建设提出的合理建议,特此回复。
2024年10月16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邮 编:450006
联系人:张威 联系电话:6718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