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光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G310新密段拆迁户安置土地上租地造林树木移植手续办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市重点生态林区(租地造林)的社会经济发展,坚始终持以人为本,把重点林区群众人居环境的不断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时刻挂在心上。自安置项目启动以来,积极与新密市白寨镇人民政府、新密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就安置项目涉及的占用林地、移植林木等工作进行积极对接和沟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提升思想认识。G310新密段拆迁村民安置是事关重点林区1500名群众切身利益和基本生产生活需求的民生大事,我们深知,林区的干部群众为重点项目建设、郑州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全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做出了牺牲。我们有义务、有责任保障他们的切身利益,解决他们的基本民生需求。但同时,作为市政府承担市重点生态林区具体管护责任的单位,依法依规维护重点生态林区社会稳定和森林生态资源安全,也是职责所在。
(二)深入一线核查。与新密市白寨镇人民政府共同完成了对G310新密段拆迁户安置项目占用林地情况的现场核查工作,安置项目共涉及新密市白寨镇刘堂村、高庙村、杨树岗村、周家寨村4个村,共需占用租地造林面积约296.2亩,其中涉及省级公益林面积约53.2亩。
(三)广泛沟通协调。与新密市林业局、白寨镇政府共同商讨G310新密段拆迁安置区生态林移栽问题,并就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办理、林地置换、占用林地的位置、林木移植等具体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与白寨镇政府结合各村规划、实际地形、道路通行条件等,完成了对安置区及小学的建设拟占用林地的核实工作,确定了林地使用面积(共约322亩)以及需移植的林木树种、数量。
(四)压实工作责任。针对土地使用手续的问题,与新密林业局、白寨镇政府三方再次召开协调会,进一步明确由白寨镇政府办理拟使用地块的前期土地使用手续。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郑政会纪〔2020〕2号),关于项目拆迁安置涉及占用林地问题,明确“由新密市按程序负责相关用地手续办理,待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可参照路面树木移栽补偿方案进行树木迁移工作”。
(五)下步工作打算。我局将时刻关注安置项目的推进情况,督促指导新密市白寨镇政府加快林地使用手续办理,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办理林木移植手续,确保林木移植工作尽快完成,为拆迁村民安置的早日完成创造条件。同时对项目的推进情况向您汇报,并就相关难点、堵点问题积极向您请教,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大家齐心协力,共同为拆迁群众的早日安置做出努力。
2023年6月8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林业局 邮 编: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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