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24-00057
  •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人大建议
  • 2024-06-11
  • 2024-06-11
关于有效应对当前政策下生育率下降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 第B(2024)276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蔡妍代表: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B(2024)276“关于有效应对当前政策下生育率下降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正如您提到的,做好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不仅是瞄准当下,更是着眼未来。近年来,全社会对生育率关注程度逐步上升郑州市也在逐步完善生育配套措施、不断优化生育环境。

一、加强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倡导

郑州市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和群团组织优势,利用媒体平台,加强优化生育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一是大力宣传人口基本国情和新时期人口政策,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人口的结构性变化,增强全社会的国情意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二是以郑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办法》为主体,从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成本、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等方面解读生育支持政策及配套措施。三是开展适龄婚育健康教育,普及婚前、孕前、孕期和分娩期优生保健知识。加强0-6岁儿童健康检查宣传,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养育照护和早期发展咨询指导服务。开展生殖健康宣传教育,预防非意愿妊娠。四是开展托育服务理念和普惠托育政策宣传,阐释托育服务在降低生育养育成本方面的重大意义,重点宣传托育服务在科学照养、安全可靠等方面的特点和优势,提高托育服务的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了解托育、信任托育、选择托育。五是宣传新型婚育文化。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讲好新时代美好爱情、幸福婚姻、和谐家庭故事。宣传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坚决摒弃性别歧视,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宣传正确择偶观、婚恋观,引导适龄青年树立积极婚育观念,破除高价彩礼等婚嫁陈规陋习,推进婚俗改革和移风易俗,倡导新型婚育文化。

二、保障女性生育友好环境

一是加强失业妇女生育医疗待遇保障。落实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费用从失业保险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缴费当月即可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二是提高妇女生育医疗费待遇水平。积极支持生育政策,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持范围。提高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的保障工作,将自然分娩定额支付由700元调整为1000元,剖宫产定额支付由1600元调整为2000元。三是扩大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郑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生育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即可享受包括生育津贴在内的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四是优化生育医疗保障待遇。取消了凭生育登记服务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等附加条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即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中,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可享受延长产假90天的生育津贴,合计188天,在全国保障水平位于前列。五是逐步把医保能承担的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符合条件的生育支持药物溴隐亭、曲普瑞林、氯米芬等促排卵药品以及诊疗项目方面分娩镇痛纳入支付范围,提升了不孕不育患者的用药保障水平,减轻妇女分娩痛苦。

三、着力降低养育成本

(一)政策支持方面。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按照“就近可及、普惠公平”的原则,大力构建“以公办机构为引领、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为主体、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普惠托育发展体系”的目标任务。要求按辖区常住人口“每千人托位5.6个”的标准建设“社区托育点”,推进社区普惠托育服务,合理确定“社区托育点”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将托育机构设施建设纳入郑州市完整社区建设详细规划,明确新建住宅区要按照人口规模配套托育用房。要求老城区和已建成的居民区依托乡镇(街道)、社区用房或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提供免费托育用房开办普惠托育。

(二)税务支持方面。通过备案的托育机构用水、电、气实行居民价格严格落实国家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符合条件的,按照国家对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社区家庭服务业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提供社区托育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承受房屋、土地用于社区托育的,按照规定免征契税。

(三)社保支持方面。落实生育假期,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严厉打击对女性群体就业隐性歧视等行为,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从严惩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努力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严厉打击对女性、残疾人群体就业隐性歧视等行为,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

(四)托幼一体化方面。理顺托幼一体的管理体制,统一各项支持政策,做好做实托育服务与幼儿园的有效衔接。统筹育幼服务资源配置,市教育局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以新建、改扩建、开设分园、转型托育机构、开设托育班等方式招收2至3岁婴幼儿。逐步推进普惠幼儿园举办托班全覆盖,在我市构建以社区普惠托育点和幼儿园托班互为补充的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新格局。

四、完善公共服务

(一)推进便民就医服务。一是推行门诊综合服务一站式。77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门诊综合一站式服务;二是推行入院服务一站式。54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入院服务中心。三是推行检验结果线上互认。33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完成与省平台对接开展检验结果线上互认工作。四是推行日间(手术)医疗服务。全市开展日间手术的医疗机构数25家,占全省开展总数的26.04%。五是推行互联网+护理服务。27家入驻省平台,开展护理上门服务209单、咨询服务5单,工作进度在全省4个试点城市中位居第一。六是推行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明确医疗卫生单位非急救特种车辆挂牌审核工作要求,构筑全市医疗机构非急救转运车辆数据库。完成全市1648“救护车”车辆摸底。七是推行家庭病床服务。通过审验服务机构158家,覆盖所有区县(市)。累计服务172名患者,做到群众居家有“医”靠,服务更“贴”心。

(二)营造生育友好环境。充分考虑全市企业经营状况和职工医保基金运行现状,结合外地降低职工医保缴费费率做法,于2023年5月出台《关于阶段性降低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对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阶段性降低单位缴费费率,有效降低企业成本,从而调动企业鼓励职工生育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鼓励生育的良好氛围,充分保障女性职工的生育权力。2023年共15.6万家参保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减征医保费用9.98亿元2024年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继续执行该惠民助企政策,预计全年可为全市参保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减征医保费用16.3亿元。同时实行“新生儿参保登记制度”政策,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监护人可前往新生儿户籍或者居住地所属社区(行政村)进行线下办理;也可以注册登录郑好办APP,进行实名认证后,在线上办理参保登记。新生儿出生当年办理参保登记,个人无需缴费即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同时,为方便就医购药,郑州医保推出医保电子凭证“亲情账户”功能,家长可代孩子激活、展示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就医购药“免带卡”;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行门诊共济保障,可用于支付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为育儿提供了更便捷优质的医疗保障。

(三)落实住房保障。一是优化市场调控政策。2022年2月28日,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郑政办〔2022〕13号),下调住房贷款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2023年8月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多子女家庭购房实施购房补贴、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支持政策。9月12日,联合资源规划、金融、商务等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通知》,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要求,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含存量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二是协调推动有关政策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等下发以后,结合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为切实减轻购房成本和压力,积极协调金融等部门,推动各项机制在我市快速落实,贷款利率调整始终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在住房贷款利率方面,我市已降至历史低位,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为3.45%(2021年普遍为6.15-6.37%);在贷款首付比例方面,首套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已调整至不低于20%,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已调整至不低于30%,在全国来说均处于较低水平。

虽然当前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上讲,优化生育政策还处于待改进阶段,各项政策规范还不尽完善,有些支持政策还没有落地,发展的成熟路径还在探索,下一步,我们会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向周边发达兄弟城市学习,持续细化、完善我市的政策措施,着力提高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和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生育政策并继续提出好的建议,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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