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明江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在建设社区大健康生态系统中的价值与作用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委在收到该提案后,高度重视,现将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是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具体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接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合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这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了居民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尤其在急诊急救、转诊服务、中医药服务、检验检查服务、家庭签约服务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除疑难杂症外,基本实现了居民健康需求内容全覆盖。
二、现有的家庭医生团队已基本满足居民卫生健康服务需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以家庭医生为主体,以家庭为单位,全面健康管理为目标,通过责任制服务的形式,为家庭成员提供安全、有效、连续、可及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自2019年以来,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开展,使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的职能更加完善,综合服务能力再次提升。服务内容不仅涵盖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服务内容外,更从服务方式、内容、服务水平及服务效率上有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已基本实现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村卫生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建设全覆盖,且家医团队中除了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和公卫人员外,另配有药师、中医师、康复师、心理咨询师等,形成了3+N家医团队服务模式。家庭医生团队数量足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医疗健康需求,家庭医生按照《郑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的条款,有序为签约居民,特别是重点人群提供日常医疗、健康管理及个性化健康服务。我市已初步形成15分钟便民服务圈,已基本满足居民的健康需求。
三、社会零售药店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条件有限。一是服务场地人员资质受限。据调查了解,目前,社会零售药店达到社区5分钟服务圈,但零售药店人员、场地及设施配备达不到开展居家医养、病程管理及健康档案建立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需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人员配备、设施设备及服务能力上更能为居民提供更加专业的医疗健康服务。二是要充分考虑居民用药安全。非处方类药物等保健药品,居民可根据需要自愿自行到零售药店购买,慢病的处方用药,须在医疗机构内,经医师了解病情、健康检查、诊断明确后,依据用药规范,开具处方。药品零售店可围绕着居民的需求为导向,以医保政策为支撑,办好居家门口的社区药店,为居民大健康服务供应更多期待。三是药物制度执行不同。目前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执行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社会零售药店并不执行,这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卫服务内容有差异。
综上所述,根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性质和要求,社会零售药店目前不具备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条件。目前郑州市鼓励非盈利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可以作为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充,也在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模式,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卫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另外根据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文件精神,我们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医馆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充,同时鼓励各基层医疗机构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充实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内涵,将中医治病服务融入基层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内容,推动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中医治病服务体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