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24-00088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人大建议,建议
  • 2024-06-11
  • 2024-06-11
关于落实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议答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B221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张淑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自2017年开始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近几年虽然我市从前端分类、中端收运和末端处理三个方面齐发力,经过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全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从无到有,中端收运队伍不断规范,末端处理设施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有了显著成效,但混投混放、混收混运的现象和问题仍然非常突出和普遍,这会严重挫伤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为有效解决此类问题,目前郑州市采取了多项措施进行改善和提升。

一是规范前端分类容器设置。通过印发出台相应的政策,构建清晰完善的政策体系指导居民以及各类责任主体良性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同时为提升前端的分类成效并改善居民小区垃圾投放点位环境,在前期四分类垃圾桶的设置基础上建设箱房(亭)推行定时定点投放,截至目前共建设四分类投放箱房(亭)及可回收物箱房5390座,实施撤桶并点小区数5011个,占比54.63%。

二是完善全程分类收运体系。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制机制改革,建立“4+3”大分类小分流收运体系,共设置厨余垃圾收运路线97条,投入厨余垃圾收运车辆130台;投入有害垃圾收运车17台、大件垃圾收运车22台、可回收物收运车91台、废旧织物收运车27台、3791辆其他垃圾收运车(含二转车),形成了较为完备、标志标识清晰、分门别类的收集运输体系。

三是健全末端分类处置体系。为切实做到末端分类处置,自2017年开始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我市就开始谋划分类处置的项目建设。目前其他垃圾全部进入焚烧发电厂处理,厨余垃圾进入区级分拣中心的厨余垃圾处置设备单独处置,有害垃圾经过单独收运暂存在区级分拣中心的有害垃圾暂存地,最终由环保局指定的河南富利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转运和处置工作。可回收物中大件垃圾和废旧织物全市也进行了统一规范管理,全部进入区级分拣中心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全市将以提升分类成效为载体,以杜绝混收混运为突破,持续做好各环节的工作,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破冰提升。

一是持续推动分类收运体制改革。不断推动解决前分后混、混收混运的问题,在目前厨余垃圾“公交式”收运模式的基础上,增加分类收运车辆、扩大分类收运覆盖区域,持续对各区的厨余垃圾分出量和收运量进行定量考核。另一方面加大对全市二转车收运的管理力度,对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分时段、分桶别进行收运,切实做到居民分的出、车辆分类收。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媒体报道、公益广告、学校教育、志愿服务,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理念和政策法规,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动员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和参与垃圾分类,推动垃圾分类的习惯养成。

三是严格执法促分。持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郑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市、区县(市)和街道三级综合执法队伍,不断加大对垃圾分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持续推动依法促分的氛围。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困点难点较多,任重道远,久久为功。市城管局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感的道路上坚定地走好每一步。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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