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24-00101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人大建议,建议
  • 2024-06-11
  • 2024-06-11
关于持续规范停车位管理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B433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程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规范停车位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机动车停车服务保障工作,提高路内公共停车泊位周转率,减轻主城区交通压力,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持续加强道路泊位管理,将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纳入智慧停车系统,实现全市停车信息一张网,以营造市区安全、文明、规范、有序的停车环境为目标,减轻缓解停车难问题。

    一、关于加强文明停车宣传方面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也为了响应广大市民要求加大违停车辆治理的呼声,我们城管部门开展了文明停车、杜绝违章活动,也已通过自媒体、报纸、电视台等多种渠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营造了治理违停车辆的良好氛围。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文明停车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市民规范停车,提高广大市民文明停车意识,养成“停车入位、停车缴费、违停受罚”的文明停车习惯。

二、关于增设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方面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原则及标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GA/T850 - 2021《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郑州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管理服务规范》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共同勘查道路,并结合我市道路实际通行情况,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设置。经过近几年不断增设泊位,目前全市共设置道路路内停车泊位61395个,其中,全时段停车泊位37540个,夜间限时免费停车泊位23855个。

三、关于静态交通治理方面

为了加强郑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执法合力。快速路、主干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查处,次干道、支路背街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采集证据交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审核认定后录入交管系统处理。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大力推行住建部倡导的“721”工作法,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融合、教育与处罚结合,做好“服务、管理、执法”相统一,更好的服务市民。

四、规范郑州市道路路内泊位管理和服务

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郑州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管理服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面向全社会机动车停放使用。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市、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可以书面告知、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发现违法行为的立即责令停止,并依法进行查处。

五、深挖停车资源,增加停车泊位供给

去年以来,市城管局牢固树立“百姓城管、服务百姓”理念,坚持以群众视角定需求,国际视野定标准。深入开展“党建红、郑好停”专项工作,积极组织城管、交警、街道办事处、小区物业、核心商超等各方力量,发挥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利用现有停车资源,并持续深挖潜在停车资源,集中开展停车秩序优化,加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2023年我市通过“新建、盘活、共享”等方式增加停车泊位59.4万个,并在居民区、写字楼、办公楼、商超等区域完成新增共享泊位55744个。2024年我市计划新增停车泊位10万个,并计划新增共享泊位50000个,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持续开展。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会不断总结经验,运用新技术探索新方法,学习先进城市成功经验,进一步释放潜在停车资源,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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