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利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站在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牢牢守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一、有效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2021年我市出台《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郑办〔2021〕35号),对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进行安排部署,就形成城乡统筹、体系完善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要求,并要求落实资金保障,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二、积极推动保险试点助力困难群众救助
市民政局积极指导支持县级民政部门通过开展保险试点增强困难群众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织密兜牢民生安全网。新郑市民政局2023年出资45.54万元,为城乡养老机构困难老人购买了意外伤害险;郑东新区社会事业局联合区慈善总会为550位低保特困对象购买“居民医惠保”,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三、探索建立困难群众参保体制机制
我市引入保险机制助力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为加快工作步伐,我们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工作经验,并与郑州市金融工作局、郑州市财政局及有关保险部门多次深入沟通联系,就如何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增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能力、降低致贫风险等进行研究,目前正在联合财政、金融、保险部门搭建政策框架,着手起草相关政策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健全完善引入保险机制助力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相关政策,促进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更加扎实有力,推动我市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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