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5-00067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人大建议,建议
  • 2025-04-17
  • 2025-04-17
关于加快理顺郑州经开区扩区共建区域工作体制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B(2025)039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张新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理顺郑州经开区扩区共建区域工作体制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3年4月,市委、市政府印发《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扩区共建工作方案》,经开区与中牟县签订了扩区共建协议,起步区合作共建各项工作已正常开展。

一、公安工作方面。按照“一街道(乡镇)一派出所”要求,目前无法申请新设派出所。共建区域治安管理(公安)职能仍由中牟县黄店镇派出所承担。

二、资产债务方面。经开-中牟资产负债总额已经基本审计核实完成,双方对口部门已完成对接,正在进行最后的核实认定,方便下一步分工落实。

三、人员管理方面。该项工作涉及编制、岗位、工资、社保、档案等诸多事项,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原则上人员编制隶属关系、档案管理不变,工资、社保等按上级文件要求发放。

四、土地和附属物补偿标准方面。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依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豫政〔2016〕48号和豫政〔2023〕28号文件规定补偿。合作共建区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依据中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6号进行包干补偿,乡镇政府按郑州市人民政府〔2020〕25号文件规定据实补偿。

下一步,为进一步促进合作共建有效开展,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合作共建取得成效。一是加强沟通对接。充分发挥经开-中牟县工作专班作用,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建立经常性的沟通协调推进机制,加强面对面的对接,确保合作共建顺利进行。二是加强工作统筹。工作中县区问题清单需同步至市级对口专班,各专班要充分发挥作用,对问题进行统筹处理。市综合协调工作专班及时与扩区共建各专班和扩区共建双方进行沟通,全面掌握合作共建工作情况。三是加强情况互通。建立半月调度、月度通报、即时反馈的推进机制,日常工作每月形成一次工作月报。有重大事项、需要协调解决的棘手问题随时反馈,由发展改革委汇总梳理后上报市政府协调解决。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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