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其发展离不开营商环境。近年来,郑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方向,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尺”,着力补短板、优服务、促提升、提效能,全力打造与国家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六最”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之“优”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建议一“优化市场环境”方面
一是强化专项攻坚,回应企业关切。针对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连续两年开展营商环境领域专项攻坚行动,在去年八大攻坚的基础上,2025年进一步聚焦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行政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谋划了“高效办成一件事、限时清欠、规范市场监管检查、金融服务、降成本、招标投标领域腐败整治”六大专项攻坚行动,以攻坚成效带动营商环境在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让市场主体更有获得感、信任感、满足感。同时,秉持“政企协同、共治共享”理念,强化社会监督,全力打造营商环境监督员、体验官、顾问团“三支队伍”,深入挖掘痛点、溯源堵点,多渠道、多角度收集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真实感受与意见建议。
二是提升政务效能,助力降本增效。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在省内率先发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服务系列标准;全面推行智能审批模式,积极打造“24小时不打烊”智能登记服务新模式,并在全省推广;不断完善“企业开办一件事”功能,压减企业开办环节,降低企业时间成本,开办企业时间已达全国标杆城市标准;推行企业设立登记(合并社保登记)、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企业开办事项“一网通办、一次办妥、一日办结”。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秩序。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围绕消费者投诉举报、企业反映、监督检查发现和舆情关注的问题,加强区域合作、政企合作,严厉打击违法促销行为,严厉查处网络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误导性宣传等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全市系统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1起,罚款357.15万元。
四是强化政府履约,持续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将清欠工作纳入“万人助万企”活动年度考核和“一把手”工程,严格履行清欠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盘清家底,逐项逐笔梳理核实拖欠账款情况,同时用足用好国家化债政策,指导县区厘清底数,向上争取更多债券额度用于清欠,积极调整有关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偿还欠款,集中化解存量欠款,严防新增拖欠。
下一步,郑州市将积极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破除各类市场壁垒,协同推进完善市场体系、强化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坚持向改革要效率、以改革促公平,着力降本增效,强化要素保障,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全力打造公平高效的市场化营商环境。
二、关于建议二“加大人才培新与政策宣传”方面
一是持续深入实施“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坚持市委统一领导,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统筹、人社部门牵头、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作格局,逐步完善培育有平台、培训有补贴、培养有激励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体系。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通过就业补助资金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提取、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部门培训资金等多种方式,为培训提供经费保障,不断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逐步完善培训体系,目前全市已建立定点职业培训机构374家,成立了17家国家级、95家省级和211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围绕郑州市先进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主导产业和现代服务行业,全力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2024年全市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2.6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34.71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9.13万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131.98%、159.22%、113.87%。
二是持续深入实施“名校建设”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12所市属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11万人以上,教职工3300余人,开设专业260多个,今年完成招生39488人。推进数字校园建设,依托数字人社工作,联合市民卡公司拟开发学生校园一卡通系统,实现助学金发放状态、学生学籍状态、在校状态一体监管,提高管理效率。通过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等方式,推动培训资源与企业用工需求无缝衔接,如郑州交通技师学院与京东签署校企合作产业学院协议,实现产教融合实训机制;郑州技师学院与比亚迪签约共建“郑州技师学院比亚迪工匠学院”“郑州技师学院丹尼斯食品学院”,校企双方共同提供师资为订单班和学徒制试点班授课,实现“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企”。
三是强化人才培养。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构建评价工种、评价等级全覆盖的高质量郑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体系,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全市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总量已达551家。
下一步,郑州市将继续紧紧围绕“技能河南”建设,统筹抓好技能人才、技工院校、技能评价等工作,向重点产业、主导产业、龙头型企业、院校、技能领军型人才培育项目聚焦,持续建好项目库,助力民营经济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三、关于建议三“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方面
一是践行监管为民理念,积极推进柔性执法。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5〕10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的通知》(豫市监〔2023〕80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的通知》(国药监发〔2024〕11号)《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豫药监法〔2024〕56号),对当事人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对拒不改正或改正后再犯的,结合实际依法处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二是聚焦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制定了《关于助企纾困包容审慎监管的若干措施》,围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不同场景、不同环节、不同诉求,积极构建事前失信风险警示、事中轻微违法容错和事后主动服务等全链条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四书同达”信用信息公示告知服务机制的通知》,全市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监管部门在依法作出行政决定时,向检查对象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指导市场主体完成后续信用修复工作。深入实施信用修复“一件事”,积极推进并实现跨部门和跨平台信用修复工作,引导和帮助失信企业在“信用中国(郑州)”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两个平台实现一次申请、同步完成,解决“多头修复、重复修复”问题,切实为民营企业减负增效,助力企业良性发展。
下一步,郑州市将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服务贯穿于监管执法全过程、各环节,着力纠治小错重罚、多头处罚,坚决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执法、趋利执法,统筹好执法力度与温度;实施分级分类信用修复制度,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与修复结果互认,鼓励和引导经营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我们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奋勇争先的拼搏劲,持续在优服务、降成本、提效能、强法治等方面狠抓政策落地落实,加速加力、久久为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力促进郑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感谢您对郑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诚挚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营商环境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