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马琳琳、贾敏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始终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提速构建“六最”营商环境”。特别是近年来,围绕企业和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与服务,系统谋划、高位推动、整体推进,全面深化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深度实施专项攻坚,压实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责任,以营商环境之“优”促经营主体之“强”、谋高质量发展之“进”、聚中心城市建设之“势”。
一、关于社保费基数调整补差及滞纳金的问题
一是关于“对于已离职人员仍需补交费用”的问题。若离职人员在职期间缴费工资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情况,应当补缴差额部分(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调整造成的补差),未进行补差的职工待遇享受可能会受影响。按照《关于降低社保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13号)第四部分“(三)统一缴费政策。参保单位已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企业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二是关于“收取滞纳金”的问题。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应该加收滞纳金,由于是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调整造成的补差,2024年12月31日前不加收滞纳金(如出现滞纳金情况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逾期将加收滞纳金。收取滞纳金政策依据为《社保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下一步,将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实现社保费和其他税费优惠政策执行精准化、征缴服务便利化、宣传辅导立体化,切实保障缴费人权益。
二、关于“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的建议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材料、压缩环节、整合事项、优化流程、共享数据、压减时限、规范中介,提升网办深度。截至目前,我市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40.63%、办理时限压缩86.45%。平均跑动次数0.147、全程网办占比90.25%、最多跑一次占比98.65%。
二是持续加强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好差评”反馈机制。优化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场所硬件配置,积极构建线下评价网络,同时,强化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动,确保差评100%按期整改并反馈,今年累计督办差评1203件,按期办结率与整改满意率均达100%。持续优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立多层级诉求受理机制,实行专人专岗、分类转办、全程闭环管理。建立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企业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郑州市第二届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进一步拓宽政务服务监督渠道,推动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改进和提升。
下一步,将针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元化、个性化、便捷化的服务需求,持续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以“集成办、承诺办、跨域办、免申办”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数字化和服务企业精准化改革,全力提升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关于“加强政策支持,降低企业成本”的建议
一是精细施策助力企业降本增效。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始终把开展攻坚行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重中之重,在去年开展八大攻坚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市场主体最关切的融资难融资贵、规范执法等难点问题,再次谋划了“高效办成一件事、限时清欠、规范市场监管检查、金融服务、降成本、招标投标领域腐败整治”六大专项攻坚行动,出台了《攻坚方案》,每项攻坚都明确了市级领导和责任单位,以攻坚成效带动营商环境在重点领域取得新的突破,让市场主体更有获得感、信任感、满足感。
二是持续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聚焦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形成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拖欠,集中化解存量欠款,严防新增拖欠。将清欠工作纳入“万人助万企”活动年度考核体系,通过通报、下发督办函、约谈提醒、联合督导等方式,加大清欠督导力度,确保清欠实效。
下一步,将突出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加强政府协调,打好物流、用气、用电降成本政策“组合拳”,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强化政府履约,健全长效机制,加大督导追责力度,高质量推进清欠专项行动。
四、关于“强化法治保障,维护市场秩序”的建议
一是规范监管执法。全面建立了“双随机”一单两库,双随机监管部门覆盖率达到100%。开展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联合执法,秉持“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对当事人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对拒不改正或改正后再犯的,结合实际依法处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二是扎实开展规范市场监管检查专项攻坚。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率和精准性,优化减少检查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干扰。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深入查找市场监管领域重复执法、任性执法、以罚代管等问题,防止逐利检查和任性检查,严格遵守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推动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的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避免重复检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合理确定监管重点、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不断提高抽查检查的靶向性、有效性。
下一步,将积极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破除各类市场壁垒,全力打造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服务贯穿于监管执法全过程、各环节,着力纠治小错重罚、多头处罚,坚决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执法、趋利执法,统筹好执法力度与温度。
五、关于“提升服务水平,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建议
一是畅通社会沟通渠道。聚焦精准监督、深度体验、智囊赋能三大维度,全力打造了营商环境监督员、体验官、顾问团“三支队伍”。针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与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主题调研、“线上线下”全流程监督体验和“政企面对面”活动,多渠道、多角度收集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真实感受与意见建议;针对企业诉求,积极构建问题诉求“发现-反馈-整改-监督”全周期管理机制,让政府与市场主体成为良性互动的有机整体,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注入强劲动力。
二是强化“企业意见建议直达平台”问题办理。为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加强企业家与党委、政府间的“键对键”交流,郑州市“万人助万企”工作专班前期会同市智慧城市运行中心,依托党建引领网格化基层治理平台和全市统一移动办公平台“郑政钉”协同办公系统,开发设置了“企业意见建议直达平台”,市县(区)两级设置34名“分派员”,各级职能部门指定专人作为“接件员”,通过企业有诉求随时提、两级“分派员”即刻转、各单位“接件员”马上办,努力做到企业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从严落实营商环境投诉案件“有诉即办”。严格落实《河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案件调查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托河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网上受理平台,统筹做好全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案件的协调督办工作,畅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督促各开发区、区县(市)以及市直各部门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依法依规查清事实,推动营商环境投诉快速有效解决,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强化营商环境督查考核。为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抓实营商环境考核,通过构建营商环境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用年度绩效考核与日常调度相结合的方式,对于每一个纳入年度考核的事项逐一细化分解,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确保工作实效。
下一步,将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企业意见建议直达平台和营商环境“三支队伍”作用,有效延伸营商环境监督触角,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主体关于营商环境的诉求和建议。同时充分发挥知名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外脑”智力支撑作用,共同探索营商环境建设新模式。
经济在发展,市场在变化,市场主体的需求也在不断更新,对营商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瞄准一流标准,聚焦“六最”目标,持续深化政企学联动共建新格局,全力塑造营商环境的“郑州品牌、郑州标杆、郑州模式”,为郑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构筑坚实的营商生态屏障。
感谢您对郑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诚挚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营商环境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