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曹东伟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关注,对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城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开展的相关工作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增强农村自我发展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力渠道,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鼓励集体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一是搭建平台,提升监管水平。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推广应用,指导全市集体经济组织全面使用平台财务管理系统进行会计核算,加强运用监测预警和公示公开等功能,做好预警监督和财务公开。
二是产权交易,促进保值增值。为进一步盘活农村资源要素,促进资产保值增值,2023年起,我市选取中牟县、中原区作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受理农村集体资产出租、土地流转出租、扶贫项目经营权流转、农村养殖水面出租等业务。2024年,经开区、荥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继成立运营。截至2024年12月,我市4个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中牟县、中原区、荥阳市、经开区),累计交易额达16.887亿元,产权类业务交易量518宗,直接或间接拉动农民及村集体增收2.1亿元。仅2024年农村产权交易额就达到2.78亿元,产权类业务交易量132宗,直接或间接拉动农民及村集体增收666万元。
三是加大扶持,收入大幅跃升。按照《郑州市基层党建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重点任务分解》要求,全市推动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上村需达到70%。截至2024年底,在全市2506个村级组织中,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上村级组织1832个,占比73.1%。其中1175个达到20万元至50万元的,占比46.89%;322个达到50万元至100万元,占比12.85%;335个达到100万元以上,占比13.37%。
2024年,我市争取中央衔接资金4800万元,用于扶持发展全市6个区县(市)的21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96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受益。截至2025年3月底,21个项目已全部建成,其中14个项目已投入运营,直接带动集体经济年增收196万元,待项目全部投产运营后,预计每年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300万元,带动农民就业增收600余人。
在今年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做好2025年中央衔接资金扶持发展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工作,利用4750万元中央资金,扶持全市6个区县(市)95个村的17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督促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运营,通过督促指导扶持项目运营,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有效利用各种资源,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形式盘活资源,不断为农村集体积累发展资本,为农民从业、就业提供条件。
四是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监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利用、合理使用农村集体“三资”,有效发挥“三资 ”作用来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防止农村集体“三资”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和其他风险,指导、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和发展壮大。
二、所提建议落实情况
我市共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数量为2554个(涵盖镇、村、组3级),村改居后,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城市社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处于城市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于村庄变社区,农民集体土地被征收,农民集体只享有部分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并且主要经营活动是物业出租、物业管理等,经营收益按照量化到人的份额向成员分配。当前,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元发展路径,基本就是村改居后的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基本模式。一直以来,国家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以及产业政策等扶持措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一)政策支持方面:推动集体经济与城乡融合发展
1.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土地政策。郑州市通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探索集体土地流转与产权改革。例如,对集中安置后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允许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并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核发所有权证,支持依法依规流转。同时,采取宅基地异地置换、货币置换等方式推进安置,并为村集体预留产业用地,发展非农经济。
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要求,郑州市逐步规范集体经济组织名称,鼓励符合条件的村民小组设立集体经济组织,并探索股份制经济模式,通过土地集约经营、按股分红等方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3.城乡融合与保留乡愁。金水区马渡村等黄河沿岸村庄通过“城村共生”模式,保留历史风貌,发展“三产融合”的未来乡村聚落,引入科创、文创企业,打造民宿集群和文旅项目,既提升村民收入,又满足市民对乡村生态与文化的需求。
(二)产业发展方面:多元化路径助力乡村振兴
1. 农业现代化与品牌化。 郑州市以“豫农优品”区域公用品牌为抓手,推动农业品牌化发展。例如,新密市开元生态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葡萄、中牟县的草莓等产品入选省级名录,带动农户增收。2024年全市设施农业面积达11.5万亩,畜牧业规模化生产水平显著提升。
2. 文旅融合与城市更新。老城区改造项目如“中铁·泰和里”通过文商旅融合,打造沉浸式街区,串联火车站商圈与中央商务区,激活区域经济。同时,黄河沿岸的民宿和生态景观项目吸引游客,形成“文旅+农业”的闭环生态。
3. 集体经济产业拓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配建产业用房或预留建设用地,鼓励发展非农经济。例如,二七区通过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超市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社区经济活力。
(三)人才培养方面:技能提升与基层治理并重
1.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郑州市通过“人人持证,技能河南”政策,聚焦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与比亚迪、富士康等企业合作开展产教融合培训。截至2025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113.94万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1701人,居中部前列。
2. 社区工作者“全科型”培养。二七区建立“储备链—培育链—实践链”三链融合机制,通过阶梯式培养计划,储备社区后备人才71人,并开展跨社区轮训、职业竞赛等活动。目前已有58名后备人才担任社区书记、主任等职务,形成“一专多能”的基层治理队伍。
3. 乡村振兴专项人才支持 。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科技服务等需求,郑州市通过科技特派员下乡指导小麦种植技术,提升粮油作物单产,并推动“五良”融合(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强化农业技术人才支撑。
郑州市通过政策创新、产业多元化和人才体系建设,形成了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未来需进一步优化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效能,深化产教融合,并加强乡村振兴资金监管,以实现更高水平的城乡协同发展。
我们认为,在新型城镇化模式下,社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是资源盘活利用,二是依托大型团体开展餐饮、购物等商业服务,三是依托大型团体、商业街区开展物业服务。要做好这些,第一点可以依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通过推介、交易来实现资产盘活;第二点要依托所在区域内的大型团体就需要所在的政府、街道、社区利用组织行为或行政行为来协调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继续深入谋划2025年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积极鼓励多村联建或选择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集体经济产业园,不断探索壮大村集体经济新模式。巩义市正在推行的强村公司就是很好的例子。
(一)探索村企联合出资方式。全面摸排乡(镇)域范围内有意向企业共同合作成立强村公司,采取企业出资、各村缴纳资金、提供本村资源或村集体资产等方式联合出资,构建资源资产入股、拿租金、挣薪金、分股金的“两资入股三金收益”股权收益分配共享机制。
(二)主动做好普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全国9亿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有了法律保障!这对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共同富裕意义重大。我们要通过培训班、短视频等宣传手段,扩大普法受众面,让更多农民群众了解、知晓这部法律,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一是我们经过一年试运行中不断优化完善,于3月开始在全市推广使用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二是计划年内实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6县(市)全覆盖,积极推动条件成熟的区、开发区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三是出台《郑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督促我市农村产权交易体系规范建设和运行,真正做到为农服务。四是积极为农村集体(农户)的闲置的资源性和经营性资产进行推介、交易服务,促进闲置资产发挥交易作用,带动集体经济发展。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再次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