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5-00050
  • 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 人大建议
  • 2025-05-12
  • 2025-05-12
关于我市新型农业资本面临的问题和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B(2025) 073号建议的回复

李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新型农业资本面临的问题和建议》收悉。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经与市委金融办和市财政局积极沟通研究,结合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现就建议内容逐条答复如下:
    目前郑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形成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三类经营主体协同发展的格局。通过制定认定管理办法,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培育机制,构建“家庭经营为基础、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郑州市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7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703家、家庭农场6364家。

一、关于“加强政策支持与引导”的建议

发挥主体带动机制作用,根据农户自身条件和需求,合理选择相应的联结纽带,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形成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五大联结机制。一是股份联结机制:支持农户以土地经营权、集体资产等要素入股经营主体,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二是订单联结机制:推行“市场价+上浮比例”保护价收购,加工销售环节实施利润返利;三是服务联结机制: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等8类社会化服务,实行服务费用优惠;四是劳务联结机制:建立“保底工资+超产分成”薪酬体系,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五是租赁联结机制:实施土地租金动态调整机制,探索设施设备“共建共享”租赁模式。

下一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吸纳就业、订单收购等方式带动农户增收,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作用,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创新组织带动小农户机制。加强政策扶持、服务引导、利益联结,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提单产服务带农户,带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二、关于“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自2019年起统一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建设以来,郑州市共建成高标准农田17.47万亩,在建2024年项目0.9万亩,预计6月份基本完工,年底前完成验收,2025年项目9.7万亩,目前正在组织勘测,初步设计工作。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工作。自项目论证立项起,即广泛发动群众、新型经营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参与其中,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文明等不同方面宣传政策方针,切实将利益受众体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后期管护中来,提高项目建成后整体效益。二是落实建后管护职责。高标准农田项目建成后,按照省级管护文件要求,逐级落实管护责任。农田水利设施验收合格、办理产权移交手续的,后续管护职责由乡镇政府牵头负责、村集体具体负责。村集体承担分散农户共同使用的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职责,并逐步推动经营主体承担其独立使用或主要使用的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职责、自主筹措管护费用。三是推进改造提升项目实施。结合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月”“排查周”和省级小切口中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排查现有高标准农田现状,对设施损坏比例高、维修困难的2018年之前项目区纳入下步改造提升计划。

三、关于“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议

一是围绕乡村产业发展格局,以优势特色产业、绿色食品业、乡村旅游、农产品电商等为重点,在客户准入、业务审批、风险容忍度等方面制定差异化举措,因地制宜做好金融服务。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加强对农村基层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提升存贷比水平。二是延续财政贴息政策,提升金融帮扶质效。持续督导各区县市充分发挥帮扶企业、致富带头人等经营主体的帮扶作用,进一步提高贷款办理时效,努力做到“应贷尽贷”。三是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聚焦支小支农主业,稳健经营发展,更好为实体经济服务。四是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落实奖补政策,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及“三农”主体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市农业担保公司银担合作稳步推进,已与18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构建了县乡村政担“三级”服务体系,做到县(市)有办事处、乡(镇)有服务站、村有联络点,担保业务逐步消灭“空白乡”“空白村”。

四、关于“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建议

近年来,市财政持续大力支持我市农业农村事业发展,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竭尽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一是做好财政保障。2025年,市财政进一步统筹优化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按照“大专项+项目清单”的方式,安排预算6898万元,用于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设施农业奖补、设施渔业奖补、渔业“168模式”推广、现代种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为我市一产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完善政策支持。2025年,市财政将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企业的支持力度,目前正在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谋划研究相关贷款贴息政策,下一步将加快推进该政策的正式出台。三是推动农业保险工作。市财政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2024年,市县财政对中央政策性保险和地方特色保险保费的补贴规模为3221.15万,为我市小麦、玉米等主粮作物和水果、蔬菜、淡水鱼等特色农产品的生产,提供了有力的风险保障。下一步,市财政将持续大力支持我市农业保险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求,优化政策供给,提升服务效能,推动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