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智勇代表:
近年来,郑州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积极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认真实施《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有效构建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郑州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进行专题研究。现结合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就建议答复如下:
我市纳入全国首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评为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和示范街道13个,建成“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26个,6家企业入选河南省养老服务“十佳”品牌。2021年11月,全省召开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郑州现场会,我市建设经验在全省推广;2023年3月,全国养老服务工作表彰暨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在我市现场观摩,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
一、加强政策引领,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多次做出工作批示,开展调研、研究部署,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市人大通过视察调研、代表建议、专项督察等多种形式,有效搭建了人大代表与党委、政府的沟通桥梁,凝聚了发展合力。养老服务工作连续多年纳入市重点民生实事和综合绩效考核,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创建“五星”支部标准条件,圆满完成了居家社区养老“百千万”工程。全面精准搭建了养老服务“1+4+N”框架政策制度标准体系,制定出台郑州市“两意见一规划一清单”并有效贯彻落实。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文件近30个,有力推动了政策制度、设施建设、资金支持、管理运行。
二、夯实基础配套,强化养老设施建设。依据《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相关规定,为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服务需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街道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新建城镇居住区应当按照每一百户不低于三十平方米、已建成的城镇居住区按照每一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最低不小于200平方米的标准补齐养老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已建成的城镇居住区未配套建设或者建设的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通过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补齐。
三、优化服务供给,提升为老服务质效。依托街道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优化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整合线上线下资源,积极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等服务。推广“打包”运营,30余家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带动辖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形成“以大带小”运营模式。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融入网格化基层治理体系,明确街道、社区管理服务职能,制定政务服务清单,引导街道、社区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统筹利用养老服务设施、社区食堂、中央厨房等资源,积极构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2024年建成助餐场所640多个,基本覆盖全市40%的城镇社区和10%的行政村。同时,实施“银发顾问”制度,指导开展养老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服务技能等培训,持续提升社区顾问员的服务能力,切实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完善培养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为老服务人才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畅通职业晋升通道,推动构建与老龄事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施校企互融联动,40所院校设立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积极稳妥推进1+X证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建立人才培养工作室,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机构)设立培训学校、实训基地,实现教与训“零距离”。举办了全市养老服务人才技能培训及竞赛,在河南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郑州市代表队5人获得个人奖项,并获得团体优秀组织奖。制定养老人才入职奖励、护理员岗位补助、技能培训补贴等激励措施,鼓励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内部激励。三年来,培养从业人员3.6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0600多人次。
五、深化协同机制,构建综合监管体系。一是加强安全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消防遗留问题整治行动,养老服务处、养老事业发展中心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及时排查整治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守护好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加强养老机构收费监管。民政部门、养老机构、金融部门建立三方合作关系,开展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严厉查处以养老服务名义对老年人实行非法集资、欺诈销售等违规行为,防范化解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三是加强运营秩序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和动态监测,定期公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评价和专项检查结果,落实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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