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市中小学生校服统一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校服选购现状
校服是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具有强化身份认同、增强团队意识、树立平等理念等功能。近年来,国家、省、市各级教育部门高度重视校服管理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制度,确保校服品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为加强校服管理,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学生正当权益,根据《2025年河南省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服选用购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结合您的建议,我局组织对全市中小学校校服选用方式、价格、款式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根据统计汇总数据,我市校服集中采购具有以下特征:一是集中采购比例较低。以2024年为例,郑州市集中采购校服学校数约534所,占全市中小学数比例约为32%,多数学校并无集中采购校服需求。二是校服款式多样。各学校结合实际,一般选择运动服、冲锋衣等,但也不乏一些学校突出本校特色,选择西服、西裤等。三是采购价格相对合理。集中采购校服的学校,因实际需求不同,采购校服款式、价格、数量也各不相同,但采购价格在1000元/套以内,约有450所学校,占集中采购学校比例达到84.27%,约有84所学校采购校服价格超过1000元/套,占集中采购学校比例达到15.73%。采购价格相对较高的原因为:一是多选用江苏苏美达伊顿纪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金阳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知名品牌,存在一定品牌溢价。二是采购款式较多,基本为1-2套春秋套装、夏季套装、冬季棉服,可满足学生全年四季穿衣使用需求。
二、校服管理有关规定及执行情况
目前,郑州市校服管理执行文件为《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持续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保〔2023〕212号)。其中,省校服管理工作文件,对校服采购、校服质量、特殊群体保障均提出了明确规定。第一,校服采购须坚持“学生自愿购买”“适用、实用、够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第二,校服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明确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3《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严禁采购低于国家标准的校服。第三,特殊群众保障。对家庭贫困、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采取多种措施减免校服费用或无偿提供校服。鼓励供货企业按一定比例向特殊群体学生无偿提供校服,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
根据调研结果,集中采购校服的学校能够落实“自愿”原则,积极宣传贫困学生减免政策,要求中标企业严格落实校服质量国家标准,为学生提供合体、安全、舒适的校服。
三、关于全市中小学生校服统一管理问题
(一)全市统一校服
关于全市统一校服,有利于杜绝各学校校服之间的攀比,强化集体意识与校园管理,提升城市形象与文化认同的提议。我局认为目前郑州市校服采购和管理存在全市集中采购校服学校比例较低、区县(市)教育管理部门相关职责权限、上级关于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违反市场原则“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政策规定、教育与质监与行业协会多部门办公现实情况等诸多主客观条件和现实制约。我局将认真深入思考您的建议,综合系统分析研判,深入考察学习深圳等先进地区成熟创新做法,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建议,结合郑州教育实际,在各方面条件成熟后,适时开展地区统一校服采购试点工作,探索总结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郑州市校服管理方法,明确相关采购方式和要求。
(二)全市统一价格
关于提案中提到全市统一价格,实行统一公开招标采购管理模式,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规模效应,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校服质量。经与市市场监管部门沟通,我们认为当前实施存在较大难度和政策制约。一是学生校服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履行的是校服监管职责,不具备校服价格审定的权限和专业能力,无法依法准确审核校服价格。二是《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持续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保〔2023〕212号)文件明确规定,“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不得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不得违反市场原则“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扰交易。由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作为采购单位开展校服采购。基于上述实际和要求,校服采购应充分尊重家委会的意见,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维护校服市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监管控质量
此建议我们认为十分合理和必要。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落实“明标识、双送检”制度。明确规定成衣合格标识内容和要求,鼓励集中校服采购学校,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并取得成衣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保障校服质量与安全。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我局将常态化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学生校服管理,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定期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向这些企业采购校服。
(四)推行校服监管码
此建议主要目的和作用是加强追踪溯源管理,和省校服管理工作办法中“明标识”要求一致。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在研究制定全市基础教育学校校服管理办法中,融汇省规定和建议内容,结合郑州实际进行细化完善,要求集中采购校服学校必须执行“明标识”制度,将标识要求、内容明确在采购和合同签订条款中,要求企业严格执行,方便学生家长对校服相关信息进行追踪溯源,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智管溯源,阳光高效。持续推广使用省中小学校服管理系统,实现采购、质监、售后、备案各环节溯源,不断提升校服综合管理水平。
(五)加强特殊群体保障
特殊群体如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往往面临更大的经济压力,无法负担校服等基本教育物资,导致教育机会不均。通过减免校服费用等保障措施,可缩小其与普通学生的资源差距,确保他们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校服减免政策,主动排查,细化贫困类型(如脱贫户、低保家庭、孤儿等),按困难程度给予无偿配发、分级减免,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学生积极申请,做好保密工作,保护学生隐私。同时鼓励中标企业按比例向特殊群体无偿提供校服,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探索“以旧换新”“循环捐赠”,减轻重复购置压力。
校服采购和管理事关教育公平与民生福祉。我市将把建议纳入校服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创新采购机制、强化技术赋能、多方共治,推动实现“质优价宜”目标。
202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