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25-00049
  • 郑州市教育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提案
  • 2025-05-31
  • 2025-05-31
关于构建我市高质量学前教育体系,构建‘幼有善育’新局面的建议答复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B(2025)08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黎明、陆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我市高质量学前教育体系,构建‘幼有善育’新局面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布局结构,强化资源配置(建议一)    

(一)科学编制幼儿园布局规划

近年来,市教育局将“郑州市幼儿园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依据郑州市总体规划和幼儿园建设标准,紧密结合当前教育事业发展新形势和“十四五”建设目标,编制《郑州市幼儿园布局规划(2021-2035)》及《郑州市幼儿园布局规划近期规划(2022-2026年)及实施方案》。下一步,将结合各区县(市)城镇发展、人口增长和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加强学位需求预测机制构建研究,动态监测人口变化趋势,重点落实控规、城市改造及学前教育资源紧缺区域新增幼儿园,结合城镇化发展、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建设,科学预测学位供需情况,适时调整幼儿园布局规划,确保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与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相匹配。

(二)督促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

截至2024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90.64%,提前一年达到国家要求的85%的标准;全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47.38%,低于国家要求的50%的标准。目前,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巩固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大力增加公办学位供给,推进优质普惠发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下一步,将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为契机,加强对指标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相关区县(市)顺利通过2025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年底,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未达标的区县(市),将进行约谈或问责;已达标的区县(市),要积极对照国家验收标准,细化整改,争取尽早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

(三)优化区域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和质量

为进一步优化区域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一方面,我们将引导和支持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和民办幼儿园辐射扩展,推进区域集团化办园,通过托管、帮扶、合作等方式,带动薄弱幼儿园提升办园质量,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园际间差距,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另一方面,鼓励区域立足学前教育发展实际情况,探索学前教育资源共享模式,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改善办园条件,共同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四)持续探索幼儿园融合教育新模式

近年来,我市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实践,为特殊儿童提供适宜的教育环境和资源。期间,多次遴选融合教育试点园,复制推广郑州市管城区奇色花福利幼儿园融合教育实践探索。该幼儿园将全纳教育的理念和实践前置到学前阶段,取得了显著成效。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11月21日上午,河南省豫中区域学前融合教育巡回辅导暨核心培训者培训、河南省第九届学前融合教育宣传周活动在郑州市顺利开展。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探索幼儿园融合教育新模式,加强政策支持,通过建立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提供专业培训和指导,提升幼儿园教师融合教育能力,确保每一位儿童都能在适宜的环境中接受高质量的教育,实现教育公平与质量并重。同时,加强融合教育试点幼儿园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其成果转化,共同构建覆盖全市的融合教育体系,为特殊需求儿童提供更多元化、更贴心的教育服务。

二、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投入保障(建议二)

(一)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县级政府投入主体责任,督促实施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和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政策,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将“县级政府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列入市政府教育督政工作和学前教育发展审计工作内容,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城乡幼儿园学位供给和经费保障调整机制,均衡资源分配。

(二)落实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补助政策

2021年起,市财政设立了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同时,每年积极争取并下达中央、省支持学前教育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各区县(市)大力提高公办幼儿园学位和普惠学位占比,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水平,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做好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分解下达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学前教育决策部署和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确定支持内容,严格执行《郑州市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健全幼儿资助制度,增强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动力。

(三)持续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

近年来,郑州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全市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工作,实行“市级督促指导、区县具体实施”工作机制,市教育局加强督促指导,各开发区、区县(市)教育局对本辖区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具体实施监管。目前,15个开发区、区县(市)教育局均已对辖区民办园收费采取多种形式的监管。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督促指导各县区教育局全面落实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监管、落实收费公示情况、资产负债率等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并作为年检重点关注内容,全面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财务监管,保障民办幼儿园财务规范,对可能存在的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

三、加强培养培训,锻造卓越师资队伍(建议三)

(一)强化幼儿园师资队伍保障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格幼儿园教师准入标准,通过实施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奖补、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加强对各区县(市)落实《河南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豫编办〔2020〕80号)的指导督促,引导和监督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将幼儿园教职工依法纳入社保体系。

(二)提升幼儿教师专业能力

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培训,将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系列,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素养。指导做好县区级幼儿园骨干教师及其他各类人员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同时,关注教师职业发展,通过建立教师交流平台,持续开展观摩交流、教师基本功展示和园所结对共建等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经验分享和互相学习,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持续提升幼儿园师资队伍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四、规范保教活动,履行质量监管职责(建议四)

(一)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加强对各区县(市)幼儿园尤其是薄弱幼儿园、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指导和督导评估,引导幼儿园深化保教融合实践,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等不规范办园行为。充分利用全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对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幼儿园的动态监管,提高管理效能。督促县级教育部门对辖区幼儿园进行年检,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对幼儿园开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专项检查,确保幼儿园规范管理。

(二)优化家园协同共育路径

引导幼儿园建立家园沟通机制,除定期举办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形成家园共育的良好氛围。针对家长在育儿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组织专家团队开展家庭教育讲座、亲子活动等工作坊,为家长提供科学、实用的育儿知识和方法。同时,鼓励幼儿园设立家庭教育咨询室,为家长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服务,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三)持续实施幼儿园领航共建工程

2021年以来,我市以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1+8+N”领航共建工作模式构建学前教育发展新样态,涵盖公办、民办、城市、农村等不同类型幼儿园。截至目前,郑州市已遴选110所领航幼儿园带动上千所幼儿园,跨区县(市)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下一步,将持续实施幼儿园领航共建工程,建立高效的沟通渠道,以“学前教育观摩活动”“幼小衔接推进”“融合教育推进”“食育推进”“幼儿园教师竞赛比武”“实践案例分享”等8项特色活动为抓手,提升领航幼儿园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将结对共建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和教师队伍专业素养提升,助推郑州学前教育质量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相信通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学前教育将会更加规范有序、科学健康地发展。

                                 2025年5月31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