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中小学集团化办学行为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聚焦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所急所需所盼,郑州市将集团化办学作为提升区域教育发展水平优质均衡的务实之举,统一引领与部署,健全机制,持续深化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努力打造更多“家门口的好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集团化办学走向系统化、规范化,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区域统筹规划
坚持政府主导,市政府下发工作通知,压实县区政府责任,将集团化办学工作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按照优质带动、强弱结合、规模适度原则,制定辖区集团化办学工作实施方案,优先将区域内薄弱、乡村和新建学校纳入集团化管理,城乡一体,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活力与竞争力。2025年底,将实现集团化办学覆盖所有薄弱学校、新建学校。
二、规范集团化办学程序
学校开展集团化办学,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区属学校跨行政区开展集团化办学的,须经牵头校、合作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开展集团化办学的,须经郑州市教育局审批。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复不得擅自签署合作协议。
三、强化资源共享机制
鼓励各区县(市)指导教育集团统筹资源,建立成员校之间互派管理人员、互派教师轮岗的双向交流制度。如金水区近三年,各教育集团核心校先后有72名干部交流到分校区任职,分校区有31名中层干部到核心校任职,教师交流1350余人次。此外,鼓励通过加强教育教学共研共育的方式,提升集团成员校教育教学水平,防止核心校优质资源过度稀释。
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鼓励建立健全集团内培训培养、评价和考核等机制,制定集团内教师专业成长发展规划。统筹集团内师资培训,共享培训资源,通过共建教师发展中心、课程建设中心、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研修共同体等方式开展教师培训和校本研修, 搭建教师成长平台,促进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如中原区建立了联学、联评、联培、联研、联动的“五联合”方式,推进教师素质协同发展。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工作谋划和指导,规范中小学集团化办学行为,加强集团内涵建设,促进集团良性发展。
感谢您对郑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