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邢金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调整郑州市户口孩子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若干规定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郑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以县(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坚持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生活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
就近入学时,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对于有多套住房家庭的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经区教育局核查,按照实际居住地进行划片入学。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划片政策既要顺应民意、反映民声、维护民利,也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审慎推进。如果不参照学生父母房产,而将租房合同、营业执照等作为划片依据,虽能解决部分家长的实际困难,但可能会造成就近入学标准不统一的现象,容易引发“择校热”问题,对我市教育的公平公正提出挑战。
教育是最大的民生,郑州市教育局将继续秉承“以服务群众为中心,以家长满意为宗旨”的原则,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202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