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周治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助力科技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申请、维护费用的补贴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出台一系列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相关政策。按照《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郑政办〔2018〕88号)要求,市财政每年安排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经费预算,专项用于知识产权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标准体系建设、纠纷维权、质押融资补贴、运营机构培育等。为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结合省、市相关政策措施和部门职责分工,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和预算规模组织论证,确定专项资金重点使用范围。
2017年郑州市获批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创建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政策要求,我市要率先取消专利申请费用的资助。郑州市积极响应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号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自2019年1月起,我市全面取消专利申请费用补贴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1年1月27日《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其中第四条第五款明确:“十四五”期间,各地要逐步减少授权专利资助政策,在2025年以前全部取消。各地方要着力优化专利资助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强化专利保护作用。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我市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自2020年2月后,未再对授权专利进行资助,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使用在高价值专利培育及专利转移转化运用,通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二、加快组建重点产业发明专利快速预审中心
郑州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市直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加强调查研究,加紧推进保护中心申建工作。经多次汇报协调沟通,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我市在现有“郑州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基础上更名、增加职能和编制建设国家级“郑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遴选了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三个产业为拟定的预审产业,已经完成了产业分析报告,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2024年11月,市委编委已批复同意增加职能和编制。单位更名工作需由市委编办向省委编办请示批准,据省委编办反馈因单位更名涉及必要性论证等程序相对比较复杂,目前还在沟通协调中。待单位更名完成后,还需按程序由市委组织部向省委组织部请示进行单位参公认定;然后通过全省公务员统一考试录用增加所需人员,力争赶上2025年下半年启动的全省公务员招录工作。
三、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情况。
一是2023年全国唯一一个生物农业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落户郑州,先后与市农林科学研究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郑州轻工业大学、郑州科技学院签订知识产权运营战略合作协议,在专利托管、交易委托、技术转移、成果转化、联盟运营、技术产业化、及知识产权服务方面深入开展合作。二是依托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郑州技术交易市场等第三方机构,搭建知识产权场外交易平台,实现买卖双方自动对接,提高变现效率。三是发行全国首支总规模为1亿元的知识产权信托融资产品“创意壹号”,目前已成功发行三期,通过质押融资、技术拍卖等方式,累计为25家企业提供信托贷款5400万元。2024年驻郑18家高校院所向中小微企业转让、许可专利274件次,备案登记金额3572万元,同比增长840%;驻郑高校院所专利技术合同交易额达128亿元,成功发布科技成果供给清单200项、企业技术需求清单77项,涉及专利150余项,并完成18项专利转化项目签约。2024年全市专利许可共计91项,许可金额共计368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