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25-00079
  •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人大建议
  • 2025-06-19
  • 2025-06-19
关于及早出台《郑州市中医药条例》的立法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B(2025)407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杨明江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及早出台《郑州市中医药条例》的立法建议收悉,现复如下:

一、立法工作进展情况

郑州市作为岐黄文化的发源地、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郑州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列为市人大2025年度立法审议项目。为顺利推动立法工作,郑州市卫生健康委成立了立法项目工作专班,专人负责立法项目督促、协调立法事务,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根据立法工作计划,郑州市卫健委起草了《郑州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送审稿)》,并在委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配合市司法局按程序组织了立法审查、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集中修改等工作,形成了《郑州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进一步征求了专家、法律顾问、医疗机构、中医药企业、药材种植户等的意见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下一步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草案)》共749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与能力建设。一是明确了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二是支持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建设,打造针灸中心、制剂中心、转化中心等医教研基地,引导创建高水平专科;三是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促进中西医融合发展;四是规定了要加强市、县两级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并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康复诊疗以及老年健康服务方面的优势;五是要将中医药与人工智能相结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中医药服务数智化。

(二)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一是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扶持中药材基地建设,支持道地药材品种选育;二是探索推进种植户二维码与药企批次追溯码相结合,加强药材质量溯源管控;三是推广普及中医食疗养生;四是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文旅、互联网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中医药新业态。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教育科研。一是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二是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专业人才院校培养、师承教育以及职业教育等多种方式,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建立中医药科技创新机制,加强中医药科研平台和学科建设,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中医药理论研究和创新研发,推动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

(四)加强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一是明确了建立健全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制度,支持建立传承工作室,加强中医学术流派的挖掘、认定和保护;二是要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建设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文化广电和旅游、教育、体育等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三是支持建设国际中医药交流与技术培训基地,开展国际中医药交流活动。

(五)加强服务保障。一是建立健全中医药发展协同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持续稳定的多元投入机制,制定有利于中医药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三是设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四是推动扶持中医药创新发展的医保激励政策,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五是强化监督检查与安全监管,保障中医药安全健康发展。

下一步,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将积极市司法局、市人大等单位沟通协作,加强工作调研,争取2025年顺利出台《郑州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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