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5-00041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人大建议
  • 2025-06-05
  • 2025-06-12
关于进一步关注老龄、患大病群体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B50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亚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关注老龄、患大病群体的建议”已收悉。市医保局会同市民政局经过认真研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发展集中照护服务

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通过积极完善工作机制高位推进,统筹布局稳健建设会务不断开放和社会资本助力发展等措施,我市健康养老产业得以大力发展,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问题不断得以有效缓解。

一是按时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2023年,我市印发《郑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版)》,围绕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和关爱服务三个方面,发布25个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全方位为老年人提供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其中,文件明确,对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等群体,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提供养老服务补贴;对低保对象中经民政部门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等经济困难家庭中的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等群体,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提供护理补贴,该两项补贴将于2025年前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养老补贴。2024年8月,我市印发《郑州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暂行办法》,明确对纳入我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被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在其自愿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时,养老服务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最高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失能人员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全失能人员护理照料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同时,文件明确,将符合条件老年人享受的救助额度定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享受该项政策的人员救助金,自申请对象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当月起算,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于审批通过次月支付到老年人本人账户,有力地减轻其家庭照护经济压力。

三是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推行校企互融联动,在11所院校设立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积极稳妥推进1+X证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深化校企相互合作,学校专家教授定期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培训,组织学生实践教学。利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试点建立人才培养工作室,组成一支由领军人物带队、院校名师带教、专业技师带训、内部技术骨干带岗的师资队伍,开展街道、社区、家庭“三进”活动,累计开展各类服务近28.8万人次。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企业(机构)设立培训学校、实训基地,实现培训实训“零距离”。2021年,我市制定《郑州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激励暂行办法》,提高购买服务、入职奖励、岗位补贴等标准;开展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鼓励养老企业(机构)内部激励。三年来,培养培训从业人员约4.2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约1.8万人,有力保障了养老服务人才供给。

二、关于增加居家照护服务供给

近年来,我市探索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模式,有效构建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力地缓解了老年人养老照护需求。

同时,针对身体衰弱、生活不能自理或者不能完全自理,需要他人辅助全部或部分日常生活的老年人群体,我市根据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于今年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工作。按照先从职工起步、后覆盖居民的步骤,分两步走实现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通过长期护理保险这种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群体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等项目提供护理服务保障,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减轻家庭照护者的负担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稳定。目前,市医保局根据工作筹划正在牵头并稳步推进中,拟于今年年底前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再利用数年时间,建立完善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届时,我市失能老年群体的居家照护将得到更好的服务保障。

三、关于实现优待政策联网通办

我市高度重视群众看病就医医保结算便利性。自2017年起,我市就对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三重医疗保障制度纳入各类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窗口“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结算。2021年,根据国家医保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全省各地市医保信息系统统一升级到河南省医保信息服务平台,为各项医保政策及经办服务联网办理提供了跟多路径。

目前,我市参保群众在市域范围内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省内异地及省外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联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均可享受“一站式”结算。对于医保经办过程中的疑难杂症,我们还在全市19个政务服务中心的医保办理区域开设了“医保无忧”窗口,积极主动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把群众诉求解决在一线窗口,让群众少跑腿,一次经办,一次办成。

为了提升医保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我市高度重视医保政策宣传和经办服务实效。每年9月份,我市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各级力量广泛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我市还独创性开设“12393”郑州医保热线电话,提供各项医保政策咨询、查询及受理投诉等各项工作,7*24小时不间断为群众服务;开通“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线“郑小医”“郑小保”医保数智人为参保人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

对于老年人,我市还率先启动医保电子凭证亲情账户功能。家庭成员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绑定医保电子凭证后,可为同一户口簿下“一老一小”家庭成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并创建亲情账户,帮助家庭成员进行电子凭证展码、支付、查询等,实现“一个终端保障全家就医”等功能。同时,我市还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近亲属共济使用,对于绑定个人账户的参保群众,其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在经医保报销后,其余费用还可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内划扣。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为我们进一步完善养老、护理和医保等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落实各项养老惠民政策,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为全市人民的健康福祉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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