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杜淑芳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关注,对郑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爱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郑州市医保外配处方管理的建议”收悉,针对提案中指出的建议,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郑州市电子处方流转工作进程
为加快构建全市统一、高效、规范的电子处方流转机制,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已从以下方面推进工作落实:
2023年5月,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下发《关于做好郑州市门诊特定药品“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平台信息系统改造的通知》,加快推进郑州市门诊特定药品“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系统建设,将郑州市所有开展有门诊特定药品业务定点医药机构全部纳入“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改造范围。
2023年6月,河南省印发《关于做好全省门诊统筹电子处方流转HIS系统改造的通知》,要求各地经办机构督促辖区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电子处方流转的改造、测试和上线工作。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落实。
2023年8月,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郑州市职工门诊统筹电子处方流转 HIS系统改造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要于2023年8月25日前完成电子处方流转 HIS系统改造和联调测试工作;并于8月31日前,按照要求完成验收视频录制、正式上线等工作,提交医保经办机构。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对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处方流转 HIS系统改造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批准正式上线运行,并发放正式库电子密钥。
2023年12月,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下发《关于召开进一步加强双通道药品处方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于12月27日召开座谈会,旨在进一步加强“双通道”药品处方管理,结合当前处方流转平台建设,与定点医疗机构共同研讨电子处方流转事宜。
2024年3月29日,为征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考核办法意见及掌握“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处方管理情况,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召开郑州市“双通道”药店考核管理和处方管理座谈会,就郑州市“双通道”药店考核管理方案进行简要解读。各定点医疗机构就考核管理方案及当前处方流转及管理等方面发表了意见。
2024年7月29日,河南省医保中心、郑州市医保局、郑州市医保中心联合随机选取几家定点医院、零售药店实地调查电子处方流转情况,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经过实地调查,电子处方流转通畅。
2024年8月1日,为加快推进电子处方流转工作,保证电子处方“流的出、转的动”,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联合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共同召开电子处方流转推进会。会上,对目前全市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改造进度、虚拟药房建设情况进行了通报;河南省人民医院和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做经验介绍,参会的三十家定点医疗机构分别就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开发、与定点药店的对接、存在的困难等进行逐一汇报。
2024年12月,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下发《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对《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86号)进行了转发,并结合河南省医保局(豫医保办函〔2024〕24号)、郑州市医保局(郑医保办函〔2024〕5号)转发该通知的要求,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省市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工作推进会。各医保分局、开发区医保中心同步参加视频会议。要求定点医疗机构确保在2024年12月20日前按照国家和我省电子处方中心定点医药机构接入标准规范的要求,完成系统改造、接口对接上线(包括改造医院 HIS系统、建立院内虚拟药品库、对接药店进销存系统等)、调试测试和评估验收等工作,确保2025年1月1日起实现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同时定点医疗机构应做好“双通道”药品储备,确保参保人员有药可用。要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应积极对接定点医疗机构和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确保电子处方流转接受通畅。对电子处方流转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解决上报,并做好参保患者情绪安抚及舆情处置,确保参保患者有药可用。要求各医保经办机构要主动对接辖区定点医药机构,督促并掌握电子处方流转改造情况,同时按照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配置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电子处方流转通畅,参保患者有药可用。
截至目前,全市已实现电子处方流转正式环境下运行的定点医院有194家,药店152家,且电子处方流转通畅。从202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累计电子处方流转出21987条结算明细。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与当前的医疗保障发展趋势高度契合,也是我们在今后一段时期着重落实的几个方面。
一是针对外配处方采购配备目录问题。目前,郑州市使用全省统一的门诊统筹药店用《药品目录》,由省医保中心维护定期更新。
二是电子处方模板问题。目前全国、全省都没有统一的电子处方格式标准,郑州市医保部门将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有统一的格式后及时落地落实。
三是充分考虑老年群体,打造亲和适老服务功能。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以上意见建议,有统一的文件政策后及时落地落实。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