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25-00236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大建议
  • 2025-04-23
  • 2025-05-09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郑州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落地实施的建议
对市人大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B(2025)39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孙惠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郑州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落地实施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评审流程建议

(一)近年来我市优化职称申报评审的主要做法。一是实现了职称评审的信息化。从2019年起,我市所有级别的职称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从单位职称管理账号的创建、个人申报账号的创建、申报提交材料、审核和评审,以及审核进度查询、评审事项通知、评审结果查询,均实现了网上在线办理。职称申报评审全流程,仅需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对系统内上传的资料原件时现场办理,“只需跑1次”便可以完成职称评审工作。二是简化申报手续,减少申报材料。职称申报系统内需要上传的材料,均是依据河南省各系列各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文件规定来设定,标准之外的材料无须上传。同时,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只需要做出诚信承诺,无须提供更多佐证材料。三是明确申报评审的时间节点。每年均印发当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在网上公告,明确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对评委会名称、个人申报时间、相关部门审核时间、评委会接收材料与审核时间、联系人与联系电话、材料报送地点做出明确规定。

(二)关于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特殊规定。根据《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申报工作的通知》,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与正常的职称申报相比,有特殊规定:一是常态化申报、不定期评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不受一年开展1次职称评审的限制,根据申报情况,不定期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二是须进行线下审核备案。符合“绿色通道”的申报人员应填写《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经用人单位、省辖市人社局、河南省人社厅线下盖章备案后,在职称申报系统上进行申报。三是评委会的选择。引进到我省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5年内根据工作安排,可参加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也可自主选择参加相应系列年度职称评审。本土人才参加相应系列每年1次的年度职称评审。

(三)我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做法。近两年来,我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每年集中申报2次,但我省高级以上职称评审委员会均设在省直部门,相应系列的评委会包括河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次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每年只评审1次。“绿色通道”审核备案的最终权限在省人社厅,我市人社部门负责初审,符合条件的一般当场审核盖章(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或要求补充材料),再统一把申报材料报省人社厅。因每年只评审1次,所以,省人社厅的审核备案期限郑州市无法确定,郑州市人社局只能尽力协调催促,做好申报的服务工作。下一步,郑州市人社局将严格落实《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常态化申报,按省人社厅要求统一报送申报人员材料,在职责权限内积极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职称评审服务。

二、关于加强沟通与反馈的建议

(一)关于搭建沟通平台。郑州市各级人社部门致力于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工作的提升,在每年的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里均设置有市人社局专门的咨询电话、各区县(市)人社部门服务电话以及各评委会的联系方式,安排人员接听电话、答疑解惑;市人社局、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均建立有微信群,随时发布职称相关通知、解答人才咨询;市县两级人社部门每年召开政策宣传解读培训会、调研座谈会,积极为各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讲解职称申报评审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如有需要咨询的问题,都可以通过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与各级人社部门沟通解决。下一步,郑州市人社局将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策宣讲解读活动,全方位地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职称服务。

(二)关于及时反馈评审结果。根据《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评委会的承办单位书面申请复查、进行投诉。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受理,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个人信息和评审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性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作为职称的综合管理监督部门,郑州市人社局一直并将继续严格监督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承办部门按规定履行职责,及时向申报人反馈对评审结果不服的申诉,同时加强对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解读,指导专业技术人员正确总结和收集个人业绩材料,提高评审准备申报材料的针对性。

三、关于建立问责机制建议

(一)关于明确责任主体。职称申报评审全过程在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内进行,申报人、单位经办人、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经办人、主管部门负责人、各级人社部门审核负责人、评委会经办人、专家评委等在填报、审核和评审时的每一步操作,系统内有全部记录,如果有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职称评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的,均能够精准追溯,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责任。

(二)关于建立问责机制。对于违反职称评审的相关规定,各级人社部门会严格执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职称评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确保职称评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感谢您对职称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5年4月23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处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轩冉冉

联系电话:1509331929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