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周建勋代表:
首先,真诚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关注、关心和指导!
您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充电汽车充电桩和电动力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非常重视,在此向您汇报并作如下答复:
一、关于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构建智能高效的充电服务网络,不断满足居民绿色出行的充电需求,我市结合城市发展规划、电动汽车保有量及增长趋势等因素,出台了《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2024—2035年)》,对充电桩的总体布局、建设规模、建设时序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划,出台了《郑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 (2024—2025年)》,将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相关局委和区县(市),明确各单位的建设目标、任务清单和责任主体。
2023年,我局代拟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优化既有居民小区加装个人自用充电设施流程,提高居民小区公共充电电动基础设施配建比例,明确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责任,加强充电基础设施报装的便捷性和安全监督管理。
2024年,我局印发了《郑州市2024年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5年底前全市居民小区建设充电设施累计存量不少于17.9万个,推进居民自用车位充电设施应装尽装,推进开发企业自持车位充电设施改造共享,推进地面公共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改造,加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监管。其中,2024全年,全市居民小区完成新建充电设施79140个。11月,我局牵头起草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推进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攻坚实施方案(2025)》,制定出台《郑州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建设安装流程》,进一步规范既有居民小区自用充电设施加装流程,明确充电设施产权人、建设单位、管理运维单位、售后维保单位等各方权责义务。
2025年3月,市城乡建设局公开征求《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办法》中明确,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充电基础设施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工作,并协调省级、市级和各运营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牵头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编制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管理流程等政策文件,并指导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居委会督促暂无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的小区做好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经过研究,反馈至市城乡建设局。目前,该《办法》已报送至市政府,待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发布实施。
二、关于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5月,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正式组建,专班办公室设在国家消防救援局,省、市各级专班随后陆续成立,集中办公、定期研判、统筹调度、推进整治。
2025年3月,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印发了《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2025年工作要点》。要求我局按照明确的充电端口配建比标准,持续推进既有小区增设充电设施。重点加强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利用好小区周边公共开放空间,合理布局充电桩的位置和数量,“一区一策”持续推动充电设施建设。
截至目前,我市既有小区原有充电自行车充电端口数量1245060个,2025年既有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目标任务为5136个,已完成目标任务38%,预计6月底前可全部完工。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