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朱海丽代表:
感谢您对郑州市市政设施管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各十字路口地台边缘加装反光条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了巩固城市精细化管理成果,集中治理城市环境“脏、乱、差”问题,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2015年颁布了《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机非硬隔离设施建设,在2015年确定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先行区范围内大力推进机非硬隔离设施建设,达到主次干道全部安装、背街小巷视情安装,取消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实现机非分离,有效遏制了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保持了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按照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要求,交叉路口人行道边缘、行人汇聚点的边缘可设置分隔柱,分隔柱的间距宜为1.3m~1.5m。我市参考北京市阻车桩安装经验,由设计部门出具设计方案,阻车桩安装高度为1000px~1500px,间距为1.4m,柱体贴有反光条。
2019年7月25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与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印发文件《关于规范整治隔离桩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的通知》(郑城管〔2019〕384号),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进一步规范整治隔离桩设施,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经市政府同意,对市内建成区所有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上设置的隔离桩设施进行整治。隔离桩设施要严格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有关要求设置:交叉路口人行道边缘、行人汇聚点的边缘可设置隔离桩,高度应根据需要确定;隔离桩的间距宜为1.3m-1.5m,结构应坚固耐用、便于安装、易于维修;颜色宜醒目;没有照明设施的地方,隔离桩表面应能反光。根据时间安排与责任分工,7月25日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辖区非机动车道设置的隔离桩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市直各部门建设的隔离桩设施均纳入辖区排查范围,摸清已设置隔离桩设施的相关信息,完成排查工作。8月20日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标准,影响行车安全的隔离桩进行清理,并及时恢复道路。由市城管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建立会商机制,非机动车道上新建隔离桩设施的,必须经专业机构设计,并由两部门会商审核方可设置。
2024年4月12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市区道路“路障”整治工作的通知》,整治内容包含“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设置的不合理、不规范和破损、歪斜的阻车桩,以及反光条缺失破损等。”
2025年3月24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印发《2025年郑州市道桥管理工作要点》将路障清理作为要点工作开展,“对违规占用城市道路的障碍物进行清除或移位,障碍物包括但不限于位置设置不合理、占压市政道路、存在安全隐患、废弃的各种线杆和通信铁塔,规格不一、颜色多样、破损歪斜、基座及周边道路破损的通信箱体、充电柜,工程结束后遗留的废杆、地钉,车行道上违规设置的隔离墩、移动拒马,人行道上影响人员通行、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的隔离墩、充电桩、环卫移动房、栏杆等设施。全年确保问题路障即时整改率达100%。”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以路障整治工作为抓手对管辖范围内的阻车桩进行拉网式排查,记录未安装反光条或反光材料破损的桩体位置,重点检查人流密集区域(如商圈、学校周边),检查反光条是否连续包裹桩体、反光效果是否符合夜间可视要求,对未达标的桩体进行反光条加装或反光漆喷涂,并建立台账记录维护情况。
市城管局通过道路巡视,对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定期巡查与修复,根据工作要求将阻车桩反光条纳入市政设施日常巡查范围,发现破损或脱落及时修复,确保反光材料完好。此外,通过市民热线12319收集阻车桩反光条问题,对未达标的桩体进行反光条加装或反光漆喷涂,及时整改阻车桩问题。
市城管局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市政道路设施管养问题,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我们将按照工作要求持续推进阻车桩反光条的管养问题,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