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安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郑州校区家属院经济适用住房供暖问题的建议”收悉,同时对B(2025)540号建议答复的初步反馈(1)后,市城管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政策研究并与炮院积极对接,现就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1号楼接入集中供暖问题进行回复:
一、对接情况
1号楼于2002年建成,共有5个单元,110户居民。2019年,校区管理保障处已提交集中供热入网申请,但因居民意见不统一、管网路由等问题停滞于设计对接阶段,后续报装单位也未持续对接。
自5月26日与院方就1号楼接入集中供暖问题进行座谈后,市城管局安排专人(全代军)就1号楼问题进行沟通对接。经多次沟通,计划由居民代表、社区、市热力集团相关部门进行座谈,剖析问题并明确后续各单位工作任务,全力推进1号楼接入集中供热。后社区反馈居民代表对资金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不建议召开座谈会,后未再进行对接。
二、费用问题
根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供热区域内无供热系统的既有建筑,若需并入城市供热管网,其所需的二级网、热力站等供热设施以及户内供热设施,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安装,费用由房屋产权人承担。
(一)每户分摊费用:既有建筑加入集中供热并无统一固定造价,费用主要涵盖配套费、工程费、设备款三项。如满足配套费减免政策,费用包含工程费、设备款。
(二)配套费减免优惠事宜: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17〕100号)中有关规定: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文件规定的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住宅类建设项目,实行免缴城市配套费。若提供该楼栋相应文件,将严格按照文件内容落实相关减免优惠政策。
(三)工程费、设备款问题:需由具备资质的单位依据实地勘查结果进行工程设计并编制预算。根据工程实践,用户参与比例越高,则户均分摊费用越低。因此,建议尽可能提高用户参与比例,以最大限度降低居民的经济负担。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切实解决该小区的入网问题,在全面考量实际状况与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建议由小区物业或社区牵头,组织业主共同协商,统一居民意见,妥善解决资金问题。
根据以往报装成功的既有小区案例,由属地社区发挥沟通协调优势及资金监管作用,在此期间,市热力集团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政策进社区”活动,与用户进行面对面交流,帮助用户消除疑虑,分享成功案例。同时,热力集团全资子公司德润市政工程公司也将深入社区,为居民实地讲解施工及建设问题。
在居民意见统一后,市城管局将督促市热力集团全力协助该楼栋科学、合理地优化入网方案,从户内改造、管网布局等各个环节提供全程技术支持,确保供热设施建设完善后能够稳定、高效运行。同时,强化主动服务意识,通过优化帮办代办制度、简化报装流程等措施,加快该楼栋报装进程,助力居民尽早用热。如对1号楼加入集中供热事宜仍有疑问,可随时与市城管局进行沟通,市城管局将第一时间跟进协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理解与支持。我们在代表们的鞭策和关心下,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的需求与期盼,努力打造安全、温暖、绿色、文明的城市环境,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贡献力量。